为贯彻落实《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下称 “三五” 规划)部署,深化澳琴一体化发展,加快推动澳琴统计制度规则 “软联通” ,统计暨普查局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联合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元素增加值年度核算方案》(下称《核算方案》)。此为两地首个联合制定的统计制度,标志着澳琴统计规则衔接已正式由 “单项突破” 迈向 “制度共建 ”的新阶段。
全面升级核算范围 丰富“澳门元素”统计维度
随着澳琴融合持续深化,合作区内涉澳产业种类日趋多元,相关经济贡献需要一套更为完整的统计制度进行核算。为此,经澳琴两地统计部门共同研究,《核算方案》将涵盖范围进一步扩展至七大类主体。除澳资企业外,进一步纳入澳门特区居民在合作区持有的住宅物业、涉澳非营利组织或机构、与澳门特区有贸易往来的合作区企业、为澳门特区居民参加内地社会保险的企业、琴澳旅行社,以及获 “澳门制造、澳门设计、澳门监造” 标志企业等与澳门特区相关的经济活动。是次修订实现由过往单一的“澳资企业”拓展至多领域的 “澳门元素” ,务求全面准确反映澳门特区以多元方式参与合作区建设的实质贡献。
持续推进统计制度创新 着力构建澳琴融合统计体系
自合作区成立以来,两地统计部门一直保持紧密合作,先后开展涉澳产业季度统计调查、澳资企业投资收益年度统计调查、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产业增加值季度核算,以及澳资企业季度增加值核算等多项涉澳统计创新项目,成功实现合作区澳资企业增加值计入合作区生产总值(GDP)的同时,亦将澳资企业的要素收益纳入澳门特区本地居民总收入(GNI),充分体现“一地两统、结果双用”的创新实践。
未来,统计暨普查局将紧扣 “三五” 规划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落实澳琴统计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推进两地统计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为全面客观反映合作区促进澳门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以及支持澳门特区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坚实的统计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