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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申特别的士必须以纯电召形式提供服务


宏益100个的士特别准照下月6日到期,过去数月,政府一直持续与宏益电召的士有限公司(下简称:宏益)就的士特别准照续期展开磋商,政府强调,特别的士必须以纯电召形式提供服务,并作为一般的士(黑的)服务之补充,无意延续混合型特别的士服务。
宏益100个的士特别准照自今年2月续期后,政府密切监察其运作,根据统计,截至9月其电召成功率及接线率均只有四成多,高峰时段,仅能提供约二十部纯电召的士服务,远低於其准照数量,未能达到政府的要求。
在磋商特别的士准照续期安排期间,宏益透过书面说明该公司对特别的士服务的具体意见,包括:提出以「电召及站载」的形式运作、增设特定的士站等,对此,政府认为,只要有利於乘客使用服务,政府均乐於支持和配合。
至於在收取电召服务附加费的问题上,虽然政府基本认同此方向,惟须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综合分析和考虑社会的认受性、市民的承担能力、通胀,以及是否影响其他的士服务等才可执行。故此,不应与是次续期结合。
政府重申,特别的士的设立是为补充普通的士服务,且明白社会大众对电召的士有需求,故是次的士特别准照续期必须以纯电召形式经营,若未能符合续期条件要求,相关的士特别准照将於到期后失效。政府在与宏益进行磋商中,亦同步跟进各项后备方案,包括加快200部普通的士的发牌工作、保持与其他的士台联系协调等,以保障一旦宏益之的士特别准照失效时将相关影响减低。
与此同时,政府亦会继续加紧步伐整理和分析《检讨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法律制度》谘询所收集的意见,开展特别的士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完善特别的士的发牌制度,更好地配合社会发展及回应市民的出行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