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制订“淘汰高污染车辆资助计划”,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改善道路空气质素


特区政府正按序执行系列控制机动车辆尾气排放的政策措施,以改善道路空气质素,保障居民健康。除了从源头着手控制高污染车辆进口澳门,以及正制订在用车尾气排放标准及完善现有的相关检测制度外,加快淘汰高污染车辆亦是重要一环,为此,特区政府正参考外地成功经验和根据本澳现实情况,制订"淘汰高污染车辆资助计划",通过适当资助方式,鼓励相关车主尽快淘汰高污染车辆,以期短期改善道路空气质素。 为落实《澳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大气污染控制和《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2010-2020)》控制车辆的行动计划,以及配合在用车辆排放标准的出台。环境保护局联同交通事务局正根据前期谘询收集到的意见和研究成果,以及参考外地成功经验和根据本澳现实情况,制订"淘汰高污染车辆资助计划",透过适当资助方式,鼓励车主尽快淘汰高污染车辆,期望在短期内进一步改善道路空气质素,保障居民健康;同时,配合建立排放标准等长效车辆尾气监管制度的出台。 根据前期研究数据,二冲程摩托车及10年或以上老旧柴油车(首次登记日期在2004年12月31日或以前)为本澳较高污染的车辆,基於车型特性,采取淘汰方式是较可取及快捷的减排方法。现时二冲程摩托车数目约占总车辆数目的5%,但碳氢化合物(HC)的排放约占总车辆排放的22%;另外,10年或以上老旧柴油车数目约占总车辆数目的1%,但微细粒子(PM2.5)的排放约占总车辆排放的40%。因此,如尽快淘汰有关车辆,短期内对道路空气质素将有明显改善效果。据估计,若以上50%的高污染车辆(约占总车辆数目的3%)被淘汰,将可分别减少总体车辆排放之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微细粒子(PM2.5),约6%至20%。随着参与淘汰计划的车辆越多,减排成效将越高,对整体空气质素改善及保障居民健康越有帮助。 目前环境保护局已联同交通事务局根据前期谘询收集到的意见和顾问研究,以及参考外地成功经验和根据本澳现实情况,制订有关资助计划的建议方案,方案建议淘汰的车辆为二冲程摩托车及车龄约10年或以上老旧柴油车(首次登记日期在2004年12月31日或以前)。考虑到善用公帑及公平原则,参与资助计划的车主必须为合资格车辆之登记车主,而该车辆须为本澳有效注册之车辆。同时,该车辆须已缴纳本澳有效的车辆使用牌照税。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资助计划的操作性和参与度,环境保护局联同交通事务局於本年9月已举行了四场意见收集会,对象包括环境谘询委员会、交通谘询委员会、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车商及车辆运输业界、社会团体及环保团体的代表,收集对资助计划的意见和建议。环境保护局和交通事务局将会尽快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分析,制订最终建议方案。 最后,除"淘汰高污染车辆资助计划"外,特区政府亦正进行其他系列工作。继2012年公布了进口新汽车的尾气排放标准、推出税务优惠鼓励有需要购车人士优先选择购买环保车,2013年初亦已完成制订澳门在用车尾气排放标准及完善检测制度之谘询工作,有关措施属长远控制措施之一;环境保护局联同交通事务局正对上述谘询期间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并完成了补充性研究,争取於 2014年完成法规草案。另外,目前亦正研究制订引入及推广环保车辆的短、中、长期政策;持续检讨优化相关进口车辆排放标准及法规等。并会透过宣传教育,倡导低排放出行模式,实践绿色出行等,以便全面和系统地改善道路空气质素和保障居民健康。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