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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持续加强执法力度 依法要求区内场所作出改善


特区政府重视九澳环境问题,从多个污染源着手,包括对区内各场所及运输车辆等加强执法,成立了跨部门小组积极持续跟进有关工作。在今年6月《水泥制造工业场所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设施管理规定》行政法规生效后,环境保护局及相关部门持续透过不定期的巡查和执法,并对违规情况进行处罚,以保障区内环境质素及居民健康。 今年6月1日生效的《水泥制造工业场所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设施管理规定》行政法规,从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设施管理两方面管制水泥厂的空气污染物排放。自法规生效至今,环境保护局人员持续透过针对性巡查,主动对水泥厂的空气污染物排放、以及设施和设备进行监察,如发现任何涉嫌违法情况,必依法提起相关行政及处罚程序并要求场所尽快进行改善。同时,按法规要求该厂亦进行了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采用密封的自卸皮带船只卸货;安装"彩钢防尘罩"进行原料运输;运输车辆货斗安装覆盖设备;於厂方车辆出入口处启用全自动洗车系统,对所有运载物料的车辆离开场所前进行清洗;而近期亦购置一辆车辆专责进行厂内路面吸尘工作等,以及已完成在码头卸料位置加装一配有收麈设备之密封运输斗,进一步优化起卸原料工序),以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上述行政法规有关场所目前需遵守等同现行国家标准GB 4915-2004中订定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每立方米1毫克〈每小时平均值〉】,而自2015年7月1日起,有关场所亦需遵守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即等同国家标准GB 4915-2013的最新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每立方米0.5毫克〈每小时平均值〉】。 除了针对水泥厂的执法工作外,特区政府亦加强了日常巡查和路面清洗工作力度。在过去半年,环境保护局派员对该区并进行175次巡查;而清洁专营公司亦增加对路面的洒水次数,期间共进行了1,105次路面洒水工作。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局亦已於本年7月更新了《关於混凝土搅拌厂污染控制技术指引》,主要将排放管道的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收紧至每立方米30毫克;优化物料存放、车辆清洗、车辆运输等内容,以进一步减少有关场所的扬尘。更新的指引除提供相关发牌部门参考及要求相关业界遵守外,亦已上载至环境保护局网页http://www.dspa.gov.mo供参阅。 未来,环境保护局及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对九澳区内场所和设施,以及来往运输车辆等的执法,致力减少污染源对区内及附近地区造成的影响。就区内以至本澳各个重大固定空气污染源进行监管工作,环境保护局呼吁市民如发现有关场所产生污染状况,欢迎致电环保热线(TEL: 2876 2626)举报,以便本局跟进。此外,环境保护局已於今年9月完成及对外公布《制订澳门重大固定空气污染源排放标准及完善监管制度》谘询总结报告,并会按计划继续制订其他重大固定空气污染源的排放标准及监管法规,以便从法制层面更好地保障环境质素和居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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