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检控违规过马路


治安警察局及交通事务局针对近期发生涉及行人违规过马路之严重交通意外,如近日一名行人在横过马路时,怀疑通行期间使用手提电话而疏忽留意马路状况,最后被驶近的车辆撞伤。两局将会加强检控违规过马路之行人,藉以提升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重视。继上月交通联合行动后,於今日早上十时於巴坡沙大马路一带进行交通安全行动,而打击违规行动将持之以恒於定期不定点方式进行,以维护居民的出行安全。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截至今年9月止,共发生11,737宗交通意外,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5%,其中10人在意外中死亡,而涉及行人死亡之交通意外有9人。另外,涉及行人受伤之交通意外有542宗,较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根据第3/2007号法律《道路交通法》第70条第5款的规定,若在50公尺距离内有相关设施而行人不使用,执法人员可对有关人士科处罚款澳门币300元。如驾驶者不让行人优先通行,甚至加快车速穿越,最高可被科罚金2,500元,两年内重犯,最高更可被科罚金5,000元及禁止驾驶(俗称停牌)六个月。 两局呼吁行人及驾驶者都应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长者及带同学童的家长,过马路时应使用斑马线或其他行人设施,以保障人身安全及教导子女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另在交通繁忙出现车龙的情况,市民亦不应胡乱於车与车间的空隙中乱过马路。而驾驶者在驾驶期间切勿使用流动电话,时刻警觉,守法礼让。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