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文化发展基金5项资助计划促澳门文化发展


文化发展基金推出及优化5项资助计划,持续推动澳门文化艺术、文化产业及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发展。

“2027年文化艺术行政人员实习资助计划”申请期由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20日,接受合资格的本澳艺文社团或商业企业作为申请人,推荐1名澳门永久性居民参与本项实习资助计划,并须在澳门提供非住宅用途的固定办公场所,作为常规实习场地。资助名额80个,包括社团组别上限70个及商业企业主组别上限10个。

文化产业领域共推出3项计划。“第十四届时装设计样版制作补助计划”申请期由2026年10月30日至12月2日,资助原创时装系列作品的样版制作及宣传推广,接受年满18岁澳门居民以个人形式提出申请,资助期为12个月,名额最多8个。

“2026年文化展演品牌推广资助计划”申请期由2026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支持戏曲、戏剧、舞蹈、音乐及魔术等表演艺术项目赴澳门以外城市公开商业演出。资助期为18个月,名额最多10个。受资助项目总结时倘符合售出1,500张或以上门票及门票销售额于未分成前达30万澳门元或以上的条件,可获10万澳门元奖励金。

“2026年影视范畴奖励计划”申请期由2026年11月17日至12月4日,鼓励澳门企业参与出品具影响力影视项目,并推动内地业界创作澳门历史题材作品。奖励计划设有奖励指标,申请项目须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达到相关指标,方具条件获奖励。奖励名额不限,奖励金一次性全额发放,金额按评审结果及奖励指标订明的各类别奖励金额上限厘定。

此外,文化发展基金优化2026年“历史建筑维修资助计划”,将消防及电力安全项目纳入第二轮申请的资助范围,进一步加强私人历史建筑的维护力度。资助计划申请期于2026年11月13日结束,申请资格及相关规定维持不变。

5项资助计划章程可浏览基金网页(www.fdc.gov.mo)。如有查询,可致电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