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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性残疾补助津贴10月底发放


特区政府为解决部份残疾人士申领残疾金的问题,进一步保障他们的生活,推出"临时性残疾补助津贴"。
社会工作局表示,在澳门居住至少7年,已向社会保障基金供款至少36个月,并经社会保障基金会诊委员会证明处於暂时或长期绝对丧失全部工作能力或谋生能力的状况,而有关状况是在取得社保基金受益人的资格前已出现的人士,可获发每月澳门币3,180元。
申请期从2014年7月21日开始,实施期限暂定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申请至今已有82宗个案符合发放资格,并将於2014年10月30日发放相关补助,合资格的申请人将获专函通知。此外,受益人必须於2015年1月可选择透过自助服务机、亲临本局填写声明,或提交所在地的主管机关、社会互助机构或其他相关实体发出的相关文件办理生存证明的手续,以维持临时性残疾补助津贴的发放。
若想查询详细资料,可致电社会保障基金28532850或社会工作局热线2836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