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近日社会对娱乐场控烟工作之言论,博彩监察协调局作出声明如下: (一)根据第5/2011号法律《预防及控制吸烟制度》及第296/2012号行政长官批示的规定,为协助权限部门及博彩承批公司更易辨识娱乐场中的"公众使用博彩区",博彩监察协调局发出了第1/2014号指引("指引"),详细列出"公众使用博彩区" 和有条件可申请为吸烟区的"限特定博彩者进入之博彩区域"的特徵。 (二)在上述法例生效前,博彩监察协调局一直有对博彩承批公司申请用作特定博彩的区域作出审批许可,即包括一般俗称为贵宾厅、高额投注区及一些以会员制进行博彩的地方;而至今亦并未因预防及控制吸烟法例的实施而收到博彩承批公司对已界定的博彩区域作出新审批或修改。 (三)然而,为更好保障博彩从业员的健康,"指引"对有条件可向卫生局申请成吸烟区的特定博彩的区域作出更严紧的要求,例如:必须透过实物分隔来划分区域、只限会员进入及博彩桌须具备通风系统或风幕以阻挡烟雾飘向庄荷位置等。 (四)现时,对於特区政府在娱乐场内的预防及控制吸烟监察工作,六间博彩承批公司均持正面态度及积极配合。而博彩监察协调局亦将继续按照职能,严格督促各博彩承批公司落实履行相关规定,全力配合卫生局执行娱乐场预防及控制吸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