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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承担不利后果 市民购买物业前应了解僭建问题


继日前清拆亚丰素街一大厦几组僭建物后,政府非法工程跨部门常设拆迁组今日(14日)再展开行动,清拆沙嘉都喇贾罢丽街一幢大厦的天台僭建物。该大厦天台原有七组僭建物,其中六组已自行清拆,馀下一组因没人承认责任,故由政府采取行动拆除。政府呼吁,市民在购买物业前,除了有义务清楚了解物业是否存在僭建,平时亦应关注楼宇的非法工程状况,尽快妥善解决,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六组天台僭建物自愿拆除
拆迁组今次行动的地点位於沙嘉都喇贾罢丽街添发大厦五楼某单位对上的天台部分,土地工务运输局稽查於巡查时,发现五楼七个单位对上天台部分有多组僭建物,分别以金属支架、金属顶盖、砖墙、铝窗及金属围板等组成,总体规模及面积较大,情况严重。过程中,稽查人员亦发现一楼与二楼梯间、四楼与五楼梯间各装有一道铁闸。上述各僭建物均已完工并在使用当中。 鉴於有关僭建物违反《防火安全规章》,阻塞疏散通道,妨碍消防走火安全,对住户及公共安全构成威胁,局方刊登预审告示展开听证程序,其中六个单位的利害关系人明白到僭建属违法行为,主动申请自愿清拆,然而,剩下一组由金属支架及塑料顶盖构成的僭建物,其对应的楼下单位业权人否认由其所拥有,因而一直无人处理。同一时间,四楼与五楼梯间的铁闸已拆除,一楼与二楼梯间铁闸却未有清拆。 政府早前刊登最终告示,由於已过法定期限,而政府於行动前亦曾张贴温馨提示要求责任人清拆,其中,剩下的一道铁闸已拆除,但天台僭建物仍然存在,拆迁组於是在今日展开行动。该天台僭建物涉及范围约20平方米左右,清拆工作顺利,一天内完成,相关费用会向倘有的责任人追收。 楼宇僭建小业主责无旁贷
政府呼吁,市民在购买物业前,有义务清楚了解物业是否存在僭建问题,如有的话应妥善解决,否则须承担不利后果,而不能将责任推向别人。小业主、装修工程承包人及工人应继续加强守法意识,绝不僭建和霸占不属自己的地方。另一方面,如业主发现有人正在公共地方进行非法工程,更应该主动关注,以免遭到不必要损失。若历史原因曾作出僭建行为,也应自行清拆僭建物,改善邻里关系,消除对自己、公众安全和卫生所造成的潜在危险。 政府强调,打击僭建已是恒常工作,会以"先后缓急"的方式处理,凡属施工中的新增或翻新个案、危害所在楼宇结构安全、僭建物本身残危、塞渠漏水、影响公众卫生和影响防火安全等个案都会优先处理,而非以僭建物种类、楼宇类型或所在地区作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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