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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退税结算单


财政局现呼吁凡已收取退税通知书,但仍未领取2014年结算单之纳税人,由於在银行兑现结算单期限仅至30-01-2015,请尽快於办公时间内,前往退税通知书上所指之地点,办理领取结算单手续。 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之职业税纳税人,可使用财政局或身份证明局的自助服务机查询有否退税,并尽快办理。 藉此,提醒纳税人,结算单逾期将要重新申请,另外,根据规定,重印结算单之申请期限为接获首次发出退税通知书日起计三年,超出此法定期限,提交之申请将被视为逾期而失去有关退税权利。 如有查询,可致电本局税务谘询中心(中午照常办公),电话:2833 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