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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依法安排行政长官选举地点事宜


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今(21)日举行会议,讨论8.31行政长官选举的投票地点安排和程序等事宜,管委会主席宋敏莉强调,会严格依法做好行政长官选举的各项工作安排,现时正考虑使用东亚运体育馆为投票地点,但最终方案仍有待落实。 宋敏莉称,行政长官选举日的工作安排,将重点依循两大原则,包括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权职责,保障选举工作合法和顺利进行,以及确保投票的保密性。 她指出,第4届行政长官的选委名额由300增至400个,现时考虑用作投票地点的东亚运体育馆的场地设置须作相应调整。管委会将参考过往经验,包括2013年立法会选举和"6.29"选委选举,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等作全面考虑,务求妥善安排选举日的各项工作。 另外,宋敏莉在回应记者有关提名表印漏字的问题时表示,管委会已即时更正提名表内文,又称管委会认真对待各项工作,并不认同管委会工作儿戏或不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