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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家庭幼儿优先入托制度1月10日起接受报名

社会工作局协调受资助托儿所推行的「弱势家庭幼儿优先入托制度」将于2022年1月10日起接受申请。有关制度为缺乏照顾条件及经济存在困难的弱势家庭幼儿,优先提供受资助托儿所全日班服务。

合资格弱势家庭可于2022年1月10日上午9时至1月20日下午6时期间,登入澳门特区托儿服务资讯网www.childcare.ias.gov.mo 填写及列印申请表格,并于1月21日下午6时前,连同申请文件递交至社会工作局总部或辖下各社会工作中心办理手续。相关章程及资料已上载至澳门特区托儿服务资讯网www.childcare.ias.gov.mo。如有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8399 7783与社会工作局儿童及青少年服务处联络。



卫生局接获1宗集体胃肠炎事件报告

卫生局今(6)日接获1宗集体胃肠炎事件通报,涉事场所位于马场北大马路的同善堂第三托儿所大A班,共8名幼童发病,6男2女,年龄为2至3岁。该8名患者于1月4日起相继出现呕吐及腹痛病征,全部患者已到医疗机构诊治,病情较轻,没有重症和住院个案。按患者用餐情况,已排除事件由食物引起,根据发病时间、病征、潜伏期及症状,上述事件由病毒引起的可能性较大。卫生局正进行详细调查及跟进,包括安排采集患者大便样本进行检测、指导有关场所正确处理呕吐及排泄物的方法、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等感染控制措施。


共同配合疫情追纵 完成巴士实名登记

“巴士实名登记计划”已于2021年12月11日全面实施,截至1月5日,已有逾43万张澳门通卡完成资料登记,逾44万张澳门通卡已完成拍卡激活(部份为计划启动前已办理记名服务之澳门通卡)。为做好疫情的精准防控和追纵工作,交通事务局呼吁公众尽好公民义务,及早完成澳门通卡的资料登记。


有关来往本澳航班机组人员的防疫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机组人员由疫情开始均有严格的防疫措施。往返中高风险地区机组人员:例如往返新加坡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机组人员,这些航班的机组人员不允许入境本澳。此外,原则上机组人员不能离开飞机,亦不能进入机场大楼。


建议市民接种mRNA疫苗作为第3剂加强剂

对于如何选择第3剂加强剂的疫苗种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根据世卫的资料显示,已接种2剂灭活疫苗的人士,若第3剂选择mRNA疫苗的话,其效果会较好;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早前也指出,倘已接种2剂灭活疫苗的人士,第3剂转而接种其他技术路线的疫苗,所产生的免疫效果会较好。此外,香港的卫生部门也公布,已接种2剂疫苗的人士,无论是灭活疫苗或mRNA疫苗,香港的专家建议第3剂均改为接种mRNA疫苗。因此,应变协调中心建议,已接种2剂疫苗的市民,可考虑接种mRNA疫苗作为第3剂加强剂。


不排除会要求进入特定场所人士须已接种疫苗或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证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减少感染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可以减少感染后出现的重症、住院或死亡的风险,是现时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重要手段。


本澳未有收到任何与「海洋光谱号」邮轮相关求助

旅游局表示,目前为止,未有收到任何与现时停泊在香港的「海洋光谱号」邮轮相关的查询及求助个案。


即日起调整第3剂加强剂的接种对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表示,由即日起,调整第3剂加强剂的接种对象:已接种2剂灭活或mRNA疫苗的18岁或以上人士均建议接种第3剂加强剂,无需限制于高暴露风险或免疫力低的人士。
另外,对有急切需要的个别人士,如前往外国或中国台湾地区,放宽第3剂加强剂的接种间隔。一般原则上,第2剂与第3剂加强剂的间隔是6个月,但对于有急切需要的个别人士,第3剂(或加强剂)接种可在第2剂(或初种系列)后3个月(不少于12周)进行接种。


澳门法院对居民在外地所作之犯罪事实依法享有管辖权

澳门居民甲和乙得悉一个在广西南宁市运作的“纯资本投资”项目,该项目不涉及任何实体产品、任何正式注册的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持牌人),且不以货物买卖赚取利润,而是以招揽新会员之入会费作为利润。甲和乙为此到处寻找下线,并于2008年3月至2009年10月期间招募了众多下线成员。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期间,七名被招募的澳门居民因未能取回投资款项而向司法警察局报案,该等报案人所蒙受的总损失远超过15万澳门元。甲和乙因此被控以共同正犯方式触犯一项发起及组织层压式传销罪。经初级法院审理后,两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处4年徒刑。


出入境总体情况

治安警察局介绍12月30日至1月5日本澳的出入境方面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