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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 “审批中”的住宅项目近226个 初步计划提供逾3.3万多个单位

根据土地工务运输局最新统计资料显示,至今年第二季,共有226个私人住宅计划的建筑工程仍处於审批中的阶段,上述"审批中"的楼宇项目初步提供约共33,516个单位以及36,359个车位。同季,"在建中"的私人住宅楼宇建筑项目共58个,将提供5,951个住宅单位及7,521个车位。
审批中项目占60%为2房或以下单位
在2百多个"审批中"的私人住宅计划的建筑工程中,按单位间隔分类统计,属於2房或以下的单位约有19,813个,占总量的59%,而属於3房或以上的单位则有13,703个,占41%。若按单位实用面积分类统计,实用面积小於或等於75平方米的单位占计划总量的29%,介乎75平方米至150平方米内的单位则占59%,大於150平方米的单位则占12%。
至於车位供应方面,初步可提供的汽车和电单车车位分别有28,182个(占总量78%)和8,177个(占总量22%)。
另一方面,按"审批中"项目所处的地区分布来看,申请项目主要集在澳门半岛,占总量的77%,即175个,而分布在氹仔和路环的项目分别占27个和24个。按单位计算,座落在澳门半岛的住宅项目约可提供18,976个单位,氹仔和路环则分别可提供11,598及2,942个单位。车位分布主要集中在澳门半岛及氹仔,分别占总量的52%和41% 。
同季,"在建中"的私人楼宇建筑项目共有 58个,共提供5,951个住宅单位及7,521个车位。按单位间隔分类统计,属於2房或以下的单位约有2,640个,而属於3房或以上的单位则有3,311个。若按单位实用面积分类统计,实用面积小於或等於75平方米的单位占计划总量的29%,介乎75平方米至150平方米内的单位约占53%,大於150平方米的单位则占18%。
至於车位数量方面,仍以汽车占最多共有5,808个,占77%。
"在建"及"建成"项目集中澳门半岛
另一方面,按"在建中"项目所处的地区分布来看,情况与上述"审批中"在项目相类似,主要集在澳门半岛,占总量约85%,即49个,而分布在氹仔和路环的项目分别占5个和4个。按单位计算,座落在澳门半岛的住宅项目约可提供3,113个单位,氹仔和路环则分别可提供1,966及872个单位。至於车位分布方面,则与"审批中"的情况略有不同,主要集中在氹仔,约占总量57%,其次是澳门半岛和路环,分别占31%和12% 。
在第2季度,"已建成"(经已申请验楼)的项目共有18个(当中占17个是位於澳门半岛),合共提供345个住宅单位和503个车位。建成单位中,属於2房或以下的单位共有222个,而3房或以上的单位则为123个;按单位计算,位於氹仔的项目将提供203个单位,占总量的59%。至於车位方面,汽车位及电单车位分别有231及272个。
同期,"获发入伙纸"("入伙纸"是"楼宇可使用准照"的俗称)的住宅楼宇项目共有8个,全数位处澳门半岛,供应约356个住宅单位及约133个车位;当中属两房一厅或以下的单位为260个,占总量的73%;车位方面,汽车车位有92个,占69%。
总括而言,至2011年第2季, 按"已建成"、"在建中"、"审批中"和 "获发人伙纸"工程进展的分组统计,私人住宅楼宇的项目合共有310个, 可提供的单位总数约为40,168个,汽车及电单车车位的总量供应约为34,313个及10,203个。


旧谘会举办拼贴佑汉FOTOMO工作坊 制作立体摄影模型 构建旧区特色风貌

旧区重整谘询委员会继2009年举办"旧城风貌---澳门城区摄影比赛"后,再次以摄影为主体,与我城社区规划合作社合办"拼贴佑汉FOTOMO摄影活动工作坊"。参加者日前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以佑汉街区为拍摄题材,透过镜头捕捉社区情怀,经过剪裁、拼贴后,将相片上景物层次感丰富的视觉元素,以三维模式写实地呈现立体的佑汉街景,反映佑汉社区文化特色及独有风貌。 FOTOMO(摄影模型)源於日本摄影师系崎公朗的创作,是一种日本近年兴起的艺术创意媒介,其特色就是利用景物层次感,把露天市集拼贴出层次丰富的变化,塑造出立体的社区街景。及后由香港艺术工作者叶家伟先生改良,以旧区老店为主题,带领学生穿梭於旧区大街小巷之间,身体力行以艺术推广旧区价值,并多次在港受邀开办FOTOMO摄影模型工作坊及举办展览。 "拼贴佑汉FOTOMO摄影活动工作坊" 已於日前举行,活动为期两天,以佑汉社区为摄影题材,并邀请了香港着名艺术工作者叶家伟先生出任导师,带领二十多位学员走遍佑汉社区,深入区内观察其空间形态及特点,同时教授有关摄影及制作模型技巧。学员从自已所摄影的相片中,首先选取合适的素材,经过剪裁拆解成零件后,再按照相中的位置,前后配置及竖立人和物件,形成立体的场景,达致摄影与模型的结合。 委员会希望参加者透过学习FOTOMO摄影技巧、模型制作技巧,以及佑汉社区实地创作实践,从而达至在学习过程中参与社区、关心社区,同时让公众透过学员作品,以一个更立体的角度了解佑汉区目前的生活,欣赏旧区情怀及价值。所有参加者的FOTOMO作品将於今年第四季假旧区重整谘询委员会佑汉临时办事处展出。


马六甲街停车场泊车诱导系统正式运作

交通事务局於马六甲街停车场设置的场内泊车诱导系统已完成测试,并将於本月15日正式投入运作。系统可让驾驶者获得该停车场泊车位的实时资讯,诱导驾驶者於较短时间内寻找可停泊车位,节省驾驶者在场内寻找车位的时间,同时可方便局方实时监察停车场的使用情况。 继亚马喇前地停车场汽车泊车区安装场内泊车诱导系统后,为延续优化公共停车场场内泊车资讯发布方面的工作,交通事务局把有关系统扩展至马六甲街停车场。 位於马六甲街旁、介乎罗理基博士大马路与高美士街之间的马六甲街停车场为一个地下公共停车场。停车场共设有三层地库层,合共提供215个轻型汽车车位及516个摩托车车位。是次设置的泊车诱导系统主要针对轻型汽车车位方面。考虑到马六甲街停车场的泊车位分布於不同楼层,与亚马喇前地停车场设置的泊车诱导系统相比,该停车场的泊车诱导系统除显示基本的泊车位分布平面图外,更新增显示整个停车场分层泊车位的馀额,使驾驶者能更便捷地找寻泊车位。另外,系统设有特别的灯号标示伤健人士泊车位,以顾及伤健人士获得泊车资讯的需要。 有关系统主要利用每个泊车位上方的感应器,侦测各车位的实时状况(被使用或空置),再透过讯息显示屏及各车位上方的灯号,诱导车辆到达闲置的泊车位。系统的设置不仅可减省驾驶者在场内寻找车位的时间,亦有助於局方计算停车场的使用率及流动性、侦测公共停车场内车位的车辆超时停泊情况等。 随着亚马喇前地停车场及马六甲街停车场设置泊车诱导系统,并成功完成测试及投入运作,交通事务局将总结有关经验后,研究在本澳其他公共停车场设置同类系统,尤其针对市中心及商业区较复杂走向的停车场,以加强对公共泊车设施的讯息发布及管理。


劳工事务局发现部份传媒就8月12日“劳工事务局、交通事务局与新福利巴士劳资双方进行会谈”的报导出现误解,故作出以下澄清:

劳工事务局发现部份传媒就8月12日"劳工事务局、交通事务局与新福利巴士劳资双方进行会谈"的报导出现误解,故作出以下澄清: 一、劳工事务局需要强调和澄清,8月12日的会议内容并没有对将来如何可以让劳方提取截止本年7月31日计算之金额的提取条件作出详细讨论,一切将根据稍后劳资双方的讨论磋商,再制定和落实最终的解决方案; 二、会议听取劳资双方意见,双方意见如下:
劳方恐怕因不适应巴士营运新模式,可能因而导致丢失工作,希望公司能明确其截至本年7月31日按解雇赔偿计算可获得的年资金额,以令员工可继续安心工作;
资方则恐怕一旦向员工发放上述截数金额或将上述截数金额放入员工公积金户口后,雇员便立即「解雇」公司,因而造成公司人力资源流失,导致未能按照与政府订定合同的规定继续维持正常巴士服务,影响市民正常出行; 三、根据上述劳资双方的意见,劳工事务局建议一平衡方案,该方案内容如下:
(a)资方按各员工截至本年7月31日的年资依照劳工法之解雇赔偿规定计算出相关金额,以文件形式送交各员工,并送劳工局备案;
(b)当员工他日因年老而退休,资方根据员工的年资和退休当日之工资,依劳工法规定计算解雇赔偿,此金额与上述(a)所计算的金额作比较,让员工自由选择金额较高的一份,发放给员工;
(c)至於"因年老而退休"之条件,包括订定退休年龄、健康状况、向资方提供的服务工龄上限等等,由资方作详细分析研究后提出方案供劳方考虑;
四、上述由劳工局建议的平衡方案,其好处如下:
(a)释除员工对将来可能因某些原因丢失工作而一无所有之忧虑,让员工持有具法律效力的文件,明确了直至本年7 月31日之工龄及应得金额,将来年老而退休时,肯定可获取一笔不少於此金额之退休补偿;
(b)资方暂时不须即时支付劳方这笔现金,对资方财政不造成负担;
(c)方案能安抚员工的心理,不再担忧前途,另一方面能稳定资方的人力资源,对公共巴士服务不造成影响; 五、根据上述第三点由本局建议的方案,劳资双方决定於8月26日再举行会议,集中讨论一切可操作性的细节,包括第三点c项由公司建议的有关"因年老退休"之条件的具体内容。 劳工事务局乐意就劳资双方的谈判担当调解角色,期望双方尽快和平理性解决问题,并呼吁大家以公共利益着想,确保公众便利出行得到保障。


环保局就《构建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的探索文本》与业界交换意见

为收集各专业团体对《构建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的探索文本》的意见,环境保护局於本年8月13日(周六)在世贸中心举行业界交流会,以了解业界对本澳构建环境影响评估(以下简称"环评")制度可能面对的问题,从而在综合社会各界意见后,为构建务实而适合本澳的环评制度奠定基础。 为推动本澳环评制度的建立,以及提高社会各界对环评制度的认知,环境保护局完成编制《构建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的探索文本》(以下简称"《探索文本》"),由本年8月6日起至9月7日,就《探索文本》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徵集活动。 鉴於本澳土地资源紧绌,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对环境及资源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通过建立环评制度可诱导决策和发展遵循可持续发展理念,从在项目开展计划阶段便考虑到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便作出相应的预防或改善措施,从源头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使发展项目、保护环境及公众诉求间取得平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出路。 由於完善的环评制度涉及不同层面,需要工程项目倡议人、公众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亦能为持份者及公众建立交流平台,及早解决备受关注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并有助推动工程项目倡议人与公众的互动,提升其形象和社会责任。 因此,环境保护局透过业界交流会,收集各专业团体的深层意见,共同对环评范围的界定、申请环评的程序、环评审批等议题作交流和讨论。 为与市民更直接地交流并听取意见,局方亦将於8月27日在澳门科学馆会议室举行公众介绍会,欢迎广大市民踊跃参与,详情可浏览本局网页(www.dspa.gov.mo)。 由即日起,市民亦可到环境保护局网页浏览及下载有关《探索文本》,以行动来支持环保。如有需要亦可到环境保护局(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93至437号皇朝广场十楼) 索取《探索文本》。环境保护局欢迎市民在本年8月6日至9月7日期间,透过电话(2872 5134)、传真(2872 5129)、电邮(eia@dspa.gov.mo)或邮寄等方式,就《探索文本》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警员截获两名怀疑贩毒青年

今天凌晨零时40分,治安警察局一巡逻小队巡经关闸马路与华大新邨第三街交界期间,发现一辆可疑的重型电单车驶经该处(车上载有司机及乘客),警员示意对方停车,并欲上前截查,惟该可疑电单车并未按警员指示停下来,反而加速离开。警员见状立即尾随追截该可欵电单车至巴波沙大马路海南花园停车场入口处附近,成功截获该可疑电单车及车上两名疑人。两疑人为澳门居民,姓崔的学生及姓刘的无业男子,年约20和22岁。追截期间,警员目睹其中一名疑人将手持的一个粉红胶袋弃掉於上述车场闸门内,经警员搜查后发现该粉红胶袋及电单车头盔箱内藏有大量怀疑是麻醉或精神科药物,包括:
1. 37小包有红边封口之半透明胶袋,内藏怀疑是毒品【氯氨酮】,俗称K仔,总重量:52.51克 ;
2. 2小包有蓝边封口之半透明胶袋,内藏怀疑是毒品【氯氨酮】,俗称K仔,总重量:1.99克 ;
3. 4盒蓝色锡纸包装的茶叶包(每包内均有不知名粉末),内藏怀疑是毒品【氯氨酮】,俗称K仔,总重量:108.36克;
4. 97粒印有0285字样红/银色锡纸包装的药丸,该药丸怀疑是毒品【硝甲西泮】,俗称五仔;
5. 1包封口有蓝边之半透明胶袋,内藏有1粒印有0285字样红/银色锡纸包装的药丸,该药丸怀疑是毒品【硝甲西泮】,俗称五仔 。 巡逻小队随即将两人连同电单车带返澳门警务厅第二警务警司处作进一步调查。期后,警员在其中一名疑人的住所内查获大量怀疑是麻醉或精神科药物,一部微型电子磅及包装工具,包括:
1. 1小包有白边封口之半透明胶袋,内藏怀疑是毒品【氯氨酮】,俗称K仔,总重量:0.87克;
2. 5小包有红边封口之半透明胶袋,内藏怀疑是毒品【氯氨酮】,俗称K仔,总重量:5.89克;
3. 6粒印有0285字样红/银色锡纸包装的药丸,该药丸怀疑是毒品【硝甲西泮】,俗称五仔;
4. 104个蓝边封口之半透明胶袋,内里中空;
5. 87个蓝边封口之半透明胶袋,内里中空 ; 6. 1部黑/银色微型电子磅。 经过警员查问后,其中一名疑人声称两人是经过商议合资进行贩毒,并於本月9日及12日分别两次前往中国内地,透过友人以人民币 $4,000.00 (肆仟元正)及 $4,500.00 (肆仟伍佰元正) 购买了以上麻醉或精神科药物,并於其中一人位於澳门凉水街福铭大厦的家中进行包装,准备日后於本澳各夜场销售。案件已於今天早上移交检察院处理。


政府向公屋委介绍《经济房屋法》法案

立法会全体大会昨日(8月12日)细则性通过《经济房屋法》法案,并於本年10月1日生效。该法案之目的是协助具特定收入水平及财产的本澳居民解决住房问题,与促进符合本澳居民的实际需要及购买力的房屋供应;而主要内容是设立收入及资产限额;延长不可转让期,并规定不可转让期间经过一定年限之后,可将经济房屋转让予符合申请条件者,在不可转让期届满后转让单位须补价;同时,保留原有的经济房屋轮候人名单等。 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今日(8月13日)在房屋局举行,由政府代表介绍《经济房屋法》法案之内容。 政府於2007年啓动经济房屋相关法例的修订工作,并推出《修订公共房屋相关法例草案文本》作公开谘询。就公众关注的"收入限制与申报",房屋局於2008年举行多场说明会。同时,就修法相关议题於2010年公共房屋事务委员会成立后向其介绍并听取意见。 综合社会各界的意见,经整理及分析后,政府提出修法文本,并於本年2月17日行政会完成讨论,3月28日在立法会全体会议一般性通过;其后,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共举行14次会议,对草案作细则性审议及分析,并於8月5日签署了意见书,最终在8月12日在立法会全体会议细则性通过。 经屋仅由政府出资兴建 经济房屋仅由政府直接出资兴建,以表示政府在提供公共房屋的决心和承担。而经济房屋目的是协助具特定收入水平及财产的本澳居民解决住房问题,与促进符合本澳居民的实际需要及购买力的房屋供应。经济房屋仅用於家团自住用途,并对私人房屋市场及社会房屋政策起着补充性作用。 至於取得房屋的要件,本澳的家团或个人均可申请购买经济房屋,但申请只可由年满18岁且为澳门永久性居民的家团代表或个人提出;而申请人(指整个家团)在提出申请前的5年内直至签订买卖单位公证书之日前,不得在澳门拥有居住用途的物业或土地。 设收入及资产净值限额 设立收入及资产净值限额是为了将经济房屋与社会房屋和私人场房屋的政策衔接,即低於收入标准下限者可租住社会房屋;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并符合收入上下限标准者可以购买经济房屋;超过上限者可以从私人市场购买房屋。 收入及资产净值限额由补充法规订定,主要根据同类单位在私人市场上的价格、经济房屋购买对象的购买力、购买私人房屋需付的一定比例的银行贷款所涉及的比率、家团人数等。 分配制度改为分组排序 经济房屋分配制度由原有的计分排序轮候方式改为分组排序,按每期可供应房屋接受申请。首先,将合资格家团按法定的优先次序分组,组别的优先顺序如下:核心家团、非核心家团及个人申请,以分组方式对获接纳的申请进行排序,同时,每一组别内再次排序,尤其考虑家团成员中有长者或残疾人士;申请人按本身组别次序选择房屋;名单的有效期直至该期所有房屋获分配后终止。 而经济房屋售价由补充法规订定,相关计价因素尤其包括经济房屋家团之购买力,楼宇座落地点、建成年份,单位在楼宇总体结构内的朝向、位置、面积及类型。在确定购买力方面,政府将考虑以一定的房屋面积、收入水平、首期成数、月供楼额和一定的利率等因素作计算。 不可转让期间至16年 法案延长经济房屋不可转让期间至16年,而在不可转让期间经过6年后,取得人可向房屋局申请许可解除不可转让的负担及将单位出售予符合取得经济房屋一般条件的新取得人;但新售价不得超过房屋局订定的售价上限,有关售价上限应根据使用准照发出之日起所记录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化计算。 由於取得人在购买经济房屋时,可享有对应市场楼宇价格一定折让之补贴比率,以解决其住房问题,故在不可转让期间届满,取得人向房屋局缴付补价后,方可将单位自由转让;补价的计算是在转售单位时,以财政局为徵收不动产转移印花税而评定的有关单位价格,以及取得人购入单位时受惠政府的补贴比率作计算。 在出售房屋时,按实际情况以行政长官批示订定,主要以家团购买力作经屋订价的参考值,但仍需参考其他的因素并作出相应的调节,其中包括经屋所处地区、楼层、景观及其他特殊因素等。 在不可转让期间届满后,属首次出售单位的情况,经屋业主须把出售计划及有关合同条款通知房屋局,而房屋局应在20个工作天内行使优先权;在行使优先权时,房屋局将向经屋业主缴付出售计划的款项并扣减应缴的补价款项。 保留原有经屋轮候队伍 法案规定保留原有的经济房屋轮候队伍,并根据《以房屋发展合同制度所建房屋之购买规章》的规定已列入轮候总名单的申请继续有效,有关的申请人有权优先获分配可动用的房屋,且其取得房屋的条件按照新法的规定处理,但获豁免遵守收入及资产限制及提交申请表前五年内不可拥有居住用途物业及土地的限制。有关房屋的选择程序仍适用第26/95/M号法令的规定,但有关获甄选的候选人放弃其地位的情况除外,在任何情况下,其只可选择放弃其地位一次 。 现有轮候名单内仅选择T4类型的房屋的获接纳竞投的候选人,如没有相同类型的房屋供选择,则可改变其选择,并须按其原有的竞投报名表的得分在同期轮候名单上重新排序。如所选择的地区未提供所选择类型的房屋,且其他地区仍有同类房屋供选择时,则可按原来的排序选择位於其他地区的同类房屋。 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济房屋轮候家团有11,636户。


黑沙泳滩红潮消退

现时黑沙泳滩的红潮已基本消退。港务局已除下悬挂在黑沙泳滩的红旗。至於竹湾泳滩的红潮则已於昨日消退。


交通事务局於多处街巷增设交通标志

交通事务局为持续优化道路的交通秩序,下周一(15日)起将於多处街巷增设交通标志和标线规管车辆违例停泊,同时亦会相应增设交通标志规范行车方向,藉此改善相关街巷的交通环境。 交通事务局早前对麻子街一带设置交通管制措施后,现场交通秩序已有所改善,为更全面整治区内交通,经现场视察及搜集资料后,交通事务局将於本月15日(周一)起对扊扅围、峡谷巷及罣累巷开展交通整治工作。当中,罣累巷将规划为单向行车,车辆须经由家冷巷驶入上述路段,再左转峡谷巷前往沙梨头海边街行驶,同时於扊扅围及近麻子街的一段峡谷巷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禁止停车及泊车之标志及标线,以规管车辆停泊,改善行人通行。 上述整治工作将於本月15日(周一)展开,待工作完成后,交通事务局会继续密切留意现场的交通情况,适时作出检讨。同时,局方亦欢迎公众继续就各区的交通问题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反映。


鲜鱼里作禁止泊车区

交通事务局将於下周一(15日)起把鲜鱼里划作禁止泊车区,以改善现场的交通秩序,回应居民的出行需要。 交通事务局接获居民反映,鲜鱼里经常有车辆胡乱停泊,影响居民的正常出入,经派员到场视察及分析研究,考虑到现场为一狭窄的无出口道路,车辆胡乱停泊除对居民的出入构成危险外,由於现场缺乏交通管制措施,致使警方执法出现困难。为保障居民的出行,交通事务局现规划该处为禁止泊车区,并将增设交通标志标线作识别,以规管车辆停泊。 上述整治工作将於本月15日(周一)展开,待工作完成后,交通事务局会继续密切留意现场的交通情况,适时作出检讨。另外,欢迎公众继续就本澳各区的交通问题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