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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

领回被扣押犬只

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领回被市政署扣押的犬只

服务对象
犬只的所有人

申请资格
任何年满18岁以上之人士或法人(团体)

服务结果
领回犬只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
市政署 – 动物检疫监管处

办公时间
澳门市政狗房: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电话/传真
电话:(853) 2833 7676(市民服务热线)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6-05-29 16:57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