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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

领回被扣押犬只

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领回被市政署扣押的犬只

服务结果
领回犬只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服务对象

犬只的所有人

申请资格
任何年满18岁以上之人士或法人(团体)


查询途径

办公时间
澳门市政狗房: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电话/传真
电话:(853) 2833 7676(市民服务热线)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执行部门及单位

市政署 – 动物检疫监管处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6-10-16 12:10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