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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

宠物遗体火化服务-取回以容器盛载的骨灰

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饲主如有宠物死亡,可把宠物遗体送到市政署,并申请为其进行火化及取回以容器盛载的骨灰

服务对象:
动物的所有人

申请资格:
任何年满18岁以上之人士或法人(团体)

服务结果:
取回以容器盛载的动物骨灰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
市政署 – 动物检疫监管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电话/传真:
电话:(853) 2856 9776 / (853) 2857 2805
传真:(853) 2851 9470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0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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