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有关服务旨在为流浪或被遗弃的动物配对合适的领养人 服务对象欲领养宠物的人士 申请资格年满18岁的人士 服务结果申请人完成动物所有人资料登录及取得有关动物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市政署 – 动物检疫监管处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电话/传真电话:(853) 2833 7676(市民服务热线) 电邮及网站不适用 列印本页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6-05-29 17:02 PS-1-5-1101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