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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

宠物领养服务

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有关服务旨在为流浪或被遗弃的动物配对合适的领养人

服务结果

申请人完成动物所有人资料登录及取得有关动物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服务对象

欲领养宠物的人士

申请资格
年满18岁的人士


查询途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电话/传真
电话:(853) 2833 7676(市民服务热线)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执行部门及单位

市政署 – 动物检疫监管处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6-10-16 18:05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