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有关服务旨在为流浪或被遗弃的动物配对合适的领养人
服务结果
申请人完成动物所有人资料登录及取得有关动物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服务对象
欲领养宠物的人士
申请资格
年满18岁的人士
查询途径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地址
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电话/传真
电话:(853) 2833 7676(市民服务热线)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执行部门及单位
市政署 – 动物检疫监管处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