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因会员死亡的抚恤金供款退还

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可亲身前往下列办理地点或透过会员所属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

  1.  已填妥的因供款人死亡的供款退还申请书(第 11号表格,填写范本);(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退休基金会网页下载)
  2.  死亡记录;
  3.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4.  证明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的文件:
    1.  若为配偶,须提交结婚记录;
    2.  若为尊亲属,须提交收入证明;
    3.  若为 18岁以上的子女,须提交在学证明;
    4.  若为 18岁以上并丧失工作能力的子女,须提交医生声明书;
    5.  若为正收取经法院裁定或认可的扶养金的离婚或法院裁判为分居分产者,须提交有关证明(此等人士只于会员无以上所指的其他继承人时方有权申请)。
  5.  银行帐户资料,如欲以银行过帐方式收取有关退款。

办理时限

供款退还的申请应自会员死亡之日起 18个月内向退休基金会提出。

是否支持代办

是

审批所需时间

有关供款将于资料齐备的翌日起 5个工作日内获退还。(服务承诺)

进度查询方式

查询申请进度:申请人可透过退休基金会网页或“公务通”APP(点选“其他登入”)查询申请进度,或致电退休基金会热线(853) 2835 6556查询。

是否支持代领

否

是否支持文件柜

否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退休基金会-会员及供款人接待处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友谊大马路1115号政府(新口岸)办公大楼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15分(中午照常办公)

     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电话:(853)2835 6556 (咨询热线)

2、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853) 2845 1515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853) 2842 1212

4、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853) 8291 7233

5、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

详细信息:

地址: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853) 8394 3456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预约方式:

网上预约服务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


资料提供:退休基金会(FP)

最后更新时间:2026-10-05 17:23

社会保障 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