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投资者须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亲身前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递交“在澳之初步投资计划”表格或按“投资意向之初步计划 / 意向的内容摘要”编写的计划。
下列的“投资意向之初步计划 / 意向的内容摘要”是供作参考的一个模式,当根据计划项目的性质和实际情况而调整,更可补充其他资料 (如可行性研究,市埸分析,质量标准,风险评估等)。
拟在澳门开展之投资计划的资料,包括:
- 投资项目总体介绍;
-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如以自资、合资、贷款、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及其比例);
- 主要市场 / 客户(并说明其销售渠道及与市场的联系);
- 主要产品 / 提供服务的介绍;
- 预计首 2年的营业额 / 产量;
- 生产程序 / 业务流程;
- 技术介绍及其来源(如生产或提供服务需要应用的技术、研究成果、专利、特许经营等);
- 所需工人(在首 2年内所需人数及种类,是否需要输入非本地工人及人数);
- 运作场所(例如工业大厦 / 商业写字楼 / 商舖 / 土地及所需面积)。
现有公司资料简介,包括:现在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简介、公司财务状况及年度报告等。
详述需要协助的内容:如寻求合作伙伴、成立公司、营业牌照或准照、人员招聘及培训、输入外地人员、申请用地、申请税务及财务鼓励,或其他。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投资者服务厅
地址:澳门湖畔南街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办公楼一至二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至 5时 45分
週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至 5时 30分
邮寄办理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投资者服务厅
地址:澳门湖畔南街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办公楼一至二楼
传真办理
传真:(853)2872 7506
电邮办理
电邮:onestopservice@ipim.gov.mo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在收到投资者提交“在澳之初步投资计划”后,可于 2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跟进。(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 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
- 有关详情及注意事项,可浏览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网页。
创业及营商
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