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为有意投考“澳门保安部队保安学员培训课程"的人士进行报考手续。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一般及特别录取条件:
一.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投考人必须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二. 具备担任公共职务之能力(参阅现行《澳门公共行政工作人员通则》第十三条之规定);
三. 不处于现行第13/2002号行政法规第七条第一款所列的任何不获录取的情况;
四. 在录取日,年龄介乎十八至三十五岁,即已满十八岁但仍未满三十六岁,而录取日是指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以公告形式公布张贴最后排名名单的地点之日期;
五. 经招聘体格检验委员会证明有良好体型及强壮体格;
六. 须具备高中毕业学历;
七. 通过体能测试;
八. 通过常识测试;
九. 通过心理技术测试。
服务结果
为投考人完成报考手续。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 – 行政及人力资源处
地址:澳门兵营斜巷
查询电话:(853)8799 7377 / (853)8799 7379
电邮:info@fsm.gov.mo
网址:
http://www.fsm.gov.mo(网上投诉及咨询)
http://www.fsm.gov.mo/cfi/qa.aspx (问题集)
http://www.fsm.gov.mo/cfi/Exemplos.aspx (常识测试注意事项及范例)
http://www.fsm.gov.mo/cfi/testdemoc/default.aspx (体能测试及体格检查的示范短片)
公共行政事务
行政及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