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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保安部队保安学员培训课程的招考

招考服务


如何办理

报名方法、日期及地点:

(一) 报考期限为八个工作日,自本通告公布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日紧接的首个工作日起计(即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至九月二十九日);自报考期限首日早上九时起,并须于期限最后一日,周一至周四,至下午五时四十五分前;周五,至下午五时三十分前完成报名手续;

(二) 投考人须于报名期限内登入澳门保安部队网页:http://www.fsm.gov.mo/cfi、微信号:DSFSMcn,并透过已登记的 “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 帐号登入以填写资料(倘没有上网设备,可于上述日期之办公时间内到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八楼,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办理自助网上报名);

(三) 报名须支付金额为澳门元三百元($300.00)的报考费(可透过“政付通”线上支付平台进行电子支付),或可亲临或由他人于报考期限内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四十五分;周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内到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八楼,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支付报考费(接受以现金或可透过“政付通”机具进行支付;又或可透过澳门通卡支付);

(四) 未支付报考费者,报考不获接纳,但经社会工作局适当证明在报考时正处于有经济困难状况的投考人,获豁免支付报考费,在报考时由报考系统就经济困难的状况予以核实;

(五) 经支付报考费及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网上预约递交报考文件日期,并须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八日至十月二十二日期间,按已预约之时间到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八楼,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递交文件。

 

须递交之文件:

(一)   申请书(可通过澳门保安部队网页或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官方微信号进行网上报名后列印,网页:http://www.fsm.gov.mo/cfi、微信号:DSFSMcn,下同);

(二)   学历证明文件影印本(须出示正本,作鉴证之用);

(三)   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影印本(须出示正本,作鉴证之用);

(四)   刑事纪录证明书(由身份证明局发出);

(五)   预防破伤风接种之有效证明书影印本(须出示正本,作鉴证之用);

(六)   倘投考人为未成年人,须提交投考人父母或监护人签署同意其报考本课程之声明书(须经具权限部门认笔迹,式样可于网上报名后列印);

(七)   卫生局医疗咭(金咭)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八楼,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

递交文件时间:

按已预约之时间到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八楼,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递交


费用

报名须支付金额为澳门元三百元($300.00)的报考费


报名所需时间

13分钟内完成递交报名资料(由投考人按筹号顺序到柜台至完成递交文件手续)。(服务承诺)


薪俸及报酬

(一) 基础人员第一职阶警员/消防员之薪俸点为载于第13/2021号法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附件三之薪俸表之260点,享有公职一般制度规定的权利及福利;

 

(二) 根据第13/2021号法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附件四之规定,学员在修读培训课程及实习期间有权收取相等于薪俸表之220点,以及享有法定的权利及福利;

 

(三) 根据现行第13/2002号行政法规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以定期委任制度修读保安学员培训课程的学员,可选择领取原薪俸。



备注

  1. 只要在报考期限内完成报名手续,投考人可委托他人按已预约之日期及时间代交报名文件,而无需出示委托书。

资料提供: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DSFSM)

最后更新时间:2025-09-17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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