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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

武器及相关物品的买卖或赠与预先许可

常见问题

  1. 「武器及相关物品的买卖或赠与预先许可」有效期为多久?
  2. 如没有使用已获批的「武器及相关物品的买卖或赠与预先许可」,该许可正本该如何处置?
  3. 申请人在办理「武器及相关物品的买卖或赠与预先许可」服务时,是否可预先在一户通上进行预约?

1. 「武器及相关物品的买卖或赠与预先许可」有效期为多久?

根据第27/2024号行政法规《武器及相关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的施行细则》第六十二条(预先许可的有效期)的规定:已获批的「武器及相关物品的买卖或赠与预先许可」有效期为六十日,自签发日起计有效。


2. 如没有使用已获批的「武器及相关物品的买卖或赠与预先许可」,该许可正本该如何处置?

申请人没有使用「武器及相关物品的买卖或赠与预先许可」,如因不需进行买卖或赠与的行为或许可已经逾期,申请人必须将该许可的正本交回治安警察局枪械及弹药科。


3. 申请人在办理「武器及相关物品的买卖或赠与预先许可」服务时,是否可预先在一户通上进行预约?

申请人可于一户通上预先进行预约服务,在一户通应用程序上选择「我的服务」->「预约柜台服务」->「预约取筹」-> 「治安警察局」、选择「枪械及弹药科 – 预约服务」并选择相应的预约服务,成功预约后,随即会收到手机短讯提示,当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前来本科柜台办理手续时,亦需要出示一户通的预约码进行扫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