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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准照

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所有权转让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第一阶段:取得药物产品出入口及批发商号所有权转让声明书申请

向药物监督管理局递交以下文件

  1. 填妥的 FI-13 取得所有权转让资格声明书申请表格;
  2. 获转让者相关文件:
    1. 以法人名义申请:
      • 经理/行政管理机关成员/机关主要据位人名单;
      • 经理及行政管理机关成员/机关主要据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经理及行政管理机关成员/机关主要据位人的刑事纪录证明书 (申请用途:申请从事与药物有关的职业及活动准照);
    2. 以个人名义申请:
      • 澳门居民身份证/居留权证明书副本;
      • 住址证明;
      • 刑事纪录证明书 (申请用途:申请从事与药物有关的职业及活动准照)。

 

第二阶段:所有权转让行为登记申请

向药物监督管理局递交以下文件

  1. 填妥的 FI-4 所有权转让行为登记申请表格。
  2. 一般文件:
    • 由药物监督管理局发出的“取得所有权转让资格声明书”副本;
    • 所有权转让行为的契约或合约;
    • 经获转让者有效签署的场所位置图;
    • 经获转让者有效签署的场所图则,比例为1:100 (应包括平面图、剖面图及立面图)。
  3. 更新的财政局营业税申报表副本(M/1格式) (可于所有权转让行为登记申请获批后提交)。
  4. 维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许可相关文件(倘适用):
    • 获转让者如属自然人,其刑事纪录证明书;如属法人,则为每一经理及行政管理机关成员/机关主要据位人的刑事纪录证明书 (申请用途:申请制造、买卖及供应麻醉品及精神科物质之许可)。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服务办理地点: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准照处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需缴纳费用


审批所需时间

药物监督管理局在接获申请齐备文件日起计90日内完成审批。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透过致电部门查询申请实时进度(此手续尚未提供网上进度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6-09-21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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