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向药物监督管理局递交以下文件
- 填妥的 PN-5 负责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编写及保存登记人员替换申请表格。
- 新任负责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编写及保存登记人员相关文件:
- 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身份证明局发出的刑事纪錄证明书(即行为纸;申请用途:申请制造、买卖及供应麻醉品及精神物质之许可);
- 职责声明书;
- 倘有的专业执照证明文件。
审批所需时间
药物监督管理局自接获申请文件齐备之日起计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查阅以下连结:经第27/2024号法律重新公布的第34/99/M号法令
进度查询方式
致电或亲临查询。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传真、邮寄或亲临领取信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准照处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3楼
电话:8598 352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预约:否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
创业及营商
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