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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许可

负责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编写及保存登记人员替换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向药物监督管理局递交以下文件

  1. 填妥的 PN-5 负责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编写及保存登记人员替换申请表格。
  2. 新任负责麻醉药品及精神药物编写及保存登记人员相关文件:
    • 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身份证明局发出的刑事纪錄证明书(即行为纸;申请用途:申请制造、买卖及供应麻醉品及精神物质之许可);
    • 职责声明书;
    • 倘有的专业执照证明文件。
可以代辦
可以代領

审批所需时间

药物监督管理局自接获申请文件齐备之日起计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相关规范或要求

请查阅以下连结:经第27/2024号法律重新公布的第34/99/M号法令

进度查询方式

致电或亲临查询。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传真、邮寄或亲临领取信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药物监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厅-准照处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3楼

电话:8598 352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周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预约:否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


资料提供:药物监督管理局(ISAF)

最后更新时间:2026-10-1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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