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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等教育

申请“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

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教育基金对在免费教育津贴、学费津贴、回归教育津贴及书簿津贴制度下,向仍有经济困难的个别家团并持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就读于本澳非高等正规教育或回归教育各阶段的学生提供“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资助计划,以资助学生学习费用支出的同时,亦关顾学生的健康。

服务对象和申请资格:

申请对象为持有效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并正就读或拟就读本澳非高等正规教育或回归教育各阶段的学生。

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8418&langsel=C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

  • 家团每月平均收入低于或等于规定者。倘家团处于计划所指的特殊情况,家团每月平均收入超出规定者亦可提出申请。
  • 家团所拥有的银行存款总数低于或等于规定者。
  • 不论取得方法或当中所占的份额为何,家团除拥有最多1间物业及最多1个车位外,无其他不动产。

服务结果:津贴将发放给予已实际就读并已交回签署的资助同意书的学生。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资源及福利处

通讯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电话:(853) 8397 2512

传真:(853) 2871 3089

电邮:dras@dsedj.gov.mo


资料提供:教育及青年发展局(DSEDJ)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15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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