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全年接受申请
服务对象和申请资格:曾受资助于教育基金的“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资助计划的受资助者。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透过“一户通(个人账户)”提交申请。
纸本申请:
- 申请人需填妥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学生声明/证明书申请表”的栏目,并连同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一并提交至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 申请人的监护人或被委托人亦可提交纸本申请,递交申请表时须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网上办理:
“一户通(个人账户)” → 点选“中小幼援助及津贴声明书” → 填写数据 → 提交申请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自接收已填妥的申请表及须递交的文件翌日起计2个工作日内发出。(服务承诺)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申请人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397 2512向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查询服务进度。
- 网上办理的申请人亦可透过“一户通(个人帐户)”查询服务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
- 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可透过“一户通(个人帐户)”选择以电子方式领取声明书。
- 纸本方式递交的申请人可选择于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或智取易(智能文件柜)领取声明书。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