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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

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声明书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全年接受申请

服务对象和申请资格:曾受资助于教育基金的“学费援助、膳食津贴及学习用品津贴”资助计划的受资助者。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透过“一户通(个人账户)”提交申请。

纸本申请:

  • 申请人需填妥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学生声明/证明书申请表”的栏目,并连同身份证明文件副本一并提交至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 申请人的监护人或被委托人亦可提交纸本申请,递交申请表时须出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办公时间:
週一至四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   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网上办理:
“一户通(个人账户)” → 点选“中小幼援助及津贴声明书” → 填写数据 → 提交申请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自接收已填妥的申请表及须递交的文件翌日起计2个工作日内发出。(服务承诺)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申请人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397 2512向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查询服务进度。
  • 网上办理的申请人亦可透过“一户通(个人帐户)”查询服务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

  • 网上办理的申请人可透过“一户通(个人帐户)”选择以电子方式领取声明书。
  • 纸本方式递交的申请人可选择于教育及青年发展局或智取易(智能文件柜)领取声明书。

资料提供:教育及青年发展局(DSEDJ)

最后更新时间:2026-08-03 11:33

教育 非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