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一、 申请读者证手续;
二、 借还手续;
三、 影印文献资料手续;
四、 澳门资料咨询手续;
五、 参观或导赏文化局辖下图书馆。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一. 申请读者证手续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澳门居民、非本地雇员、在澳就读之外地学生、在澳门置业、经商的外地人士、旅客或其他人士。
适用范围
读者证申请适用于以下人士:
1. 澳门居民;
2. 非本地雇员 (驻澳工作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由申办读者证日起计算);
3. 在澳就读之外地学生 (学生证有效期不少于三个月,由申办读者证日起计算);
4. 在澳门置业、经商的外地人士:
(1) 合法逗留澳门的外地人士 (入境逗留期不少于三个月,由申办读者证日起计算);
(2) 持有本澳物业或营商证明文件的外地人士 (如:物业登记证明、买卖合约、房屋税单、商业登记等);
5. 旅客或其他人士:
合法逗留澳门的的外地人士(入境逗留期不少于三个月,由申办读者证日起计算),并需出示正本核对;申请者须由一名年满十八岁,并持有澳门公共图书馆读者证的人士作担保人方可申请。
二. 借还手续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凡已申领澳门公共图书馆读者证人士
适用范围
澳门公共图书馆 (议事亭藏书楼除外)
服务结果
一. 办理读者证
成功办理申请的人士可获发读者证,可凭本人有效读者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于澳门公共图书馆 (议事亭藏书楼除外) 外借图书及影音资料。
二. 图书资料借阅服务
凡已申领澳门公共图书馆读者证人士可凭本人有效读者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于澳门公共图书馆 (议事亭藏书楼除外) 外借图书及影音资料。
三、 影印文献资料手续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公众提供所需影印的文件
四、 澳门资料咨询手续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公众及研究人士
五、 参观或导赏文化局辖下图书馆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团体或学校参观者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 : 文化局 ─ 公共图书馆管理厅辖下澳门公共图书馆
通讯地址 :澳门岗顶前地3号何东图书馆
澳门公共图书馆
查询电话:(853) 2855 8049 / 2856 7576 / 2837 1642
图文传真:(853) 2831 4456
电邮:inf.bp@icm.gov.mo
网址:www.library.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