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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服务

借还手续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外借规则

  1. 凡已申办澳门公共图书馆读者证人士,均可在澳门公共图书馆借阅图书,另可于澳门中央图书馆、何东图书馆、沙梨头图书馆、青洲坊图书馆、凼仔图书馆、纪念孙中山公园黄营均图书馆、黑沙环公园黄营均图书馆、黑沙环公园黄营均儿童图书馆、何贤公园图书馆、下环图书馆及石排湾图书馆外借影音资料。
  2. 读者需亲临图书馆以有效读者证件办理外借手续。
  3. 外借图书或影音资料以五项为限,借期由借出日起计十五天。外借期届满前,可亲临图书馆或透过网上个人帐户续借一次。
  4. 办理外借手续时请检查所借图书资料是否完整无损,如发现缺损,应向馆员声明。
  5. 古籍、特藏资料、参考工具书及未编目的图书资料不得外借。
  6. 本馆若有临时需要,可随时向借阅者收回所借的图书资料。

续借规则

  1. 凡图书资料在借期届满前均可续借一次,借期十五天,由办理续借手续当日起计。
  2. 下列情况,不能办理续借:
    1. 需要续借的图书资料已逾期。
    2. 第二次续借。
    3. 未缴清借阅记录内的积存罚款。
    4. 图书资料已损毁,需要修补。
    5. 图书资料已被其他读者预约。
    6. 本馆有临时需要的图书资料。
  3. 请在图书到期归还前最少两天办理网上续借手续,以免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临图书馆办理续借或归还图书的手续。

归还规则

  1. 本馆现已提供跨馆还书服务,读者可到澳门公共图书馆辖下各馆归还图书及影音资料。
  2. 每项图书资料逾期每天罚款澳门币一元。
  3. 需归还的图书资料切勿自行将其上架或随意放置。
  4. 遗失图书资料,需照价赔偿;若已逾期,还须缴付逾期罚款。
  5. 损毁图书资料,需照价赔偿;若已逾期,还须缴付逾期罚款。图书资料属公共财产,本馆须收回处理。
  6. 不归还图书资料或不缴付逾期罚款者,暂停借阅权。

办理时限

没有时限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 2.5分钟内办妥外借图书数据的手续(包括轮候时间)
  • 2.5分钟内办妥续借图书数据的手续(包括轮候时间)
  • 2.5分钟内办妥归还图书数据的手续(包括轮候时间)
  • 5分钟内办妥报失图书数据的手续(包括轮候时间)

相关规范或要求

若需外借库存图书资料,请先亲临图书馆或透过网上个人帐户办理预约手续,待图书资料送抵提取馆别后再行办理外借手续。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亲临澳门公共图书馆澳门公共图书馆领取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上

1、部门网站

描述:

网上续借服务操作说明

  1. 进入澳门公共图书馆线上目录:http://www.library.gov.mo。
  2. 按主页画面右上方的“读者登入(续借/预约)”按钮。
  3. 输入你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读者证号码。
  4. 输入你的个人密码(办理读者证时馆方提供的密码),然后按“登入”按钮。
  5. 成功登入后,按主页画面右上方的”帐号管理”
  6. 按“借阅”标籤的按钮。
  7. 选择需要续借的图书(请点选位于图书资料左方的空格),然后按“续借”按钮。
  8. 系统将会显示续借的结果,请留意画面显示的讯息,以确定续借手续是否完成,然后按“是”按钮。
  9. 若续借成功,此时相关图书的“到期日”栏已被更改,请切记这个新的还书日期。
  10. 选取网页右上方的“登出”项,以结束续借及其他读者服务。

网上续借服务须知

1. 下列情况,不能办理续借:

  • 需要续借的图书资料已逾期。
  • 第二次续借。
  • 未缴清借阅记录内的积存罚款。
  • 图书资料已被其他读者预约。
  • 本馆有临时需要的图书资料。

2. 请在图书到期归还前最少两天办理网上续借手续,以免续借不成功时,仍可亲自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或归还图书的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文化局

详细信息:

可于文化局 – 公共图书馆管理厅辖下澳门公共图书馆 (议事亭藏书楼除外) 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否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否

是否有其他途径:否


资料提供:文化局(IC)

最后更新时间:2026-10-0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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