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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设施准照服务

更改准照内容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持牌人需递交以下文件:

1.      更改准照内容的申请函件/ 社会服务设施准照更改申请表 (注1);

2.      相关的证明及技术性文件和数据。

注1:

需由持牌人签署,如持牌人为法人,签署须由具法定资格之代表签署,并盖上印章。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社会工作局社会设施准照及监察处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 15楼 (电话:8399 773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9:00-13:00;14:30-17:45

周五:9:00-13:00;14:30-17:30

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电话:284515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电话:2842 12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 (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费用

250澳门元(按第90/88/M号法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非牟利社团可免缴费用)。


审批所需时间

自收齐申请数据之日起计四十五日内回复申请结果。(服务承诺) (注2)

注2:
按第90/88/M号法令第十七条第二及第三款规定,上述期限会因申请人提交之数据或文件不足而中断计算,并会依法以当面通知或用挂号邮件方式通知申请人补充文件。而在中断计算后,社会工作局在收到补充文件之日起重新计算。自通知日起计六十日内,如不补充所需资料,申请视为不获批准。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透过电话/澳门政府服务手机应用程序或政府入口网站(申请者须先申请政府服务登入账户)查询有关申请手续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领取


资料提供:社会工作局(IAS)

最后更新时间:2026-01-0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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