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 1.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学校的学生:
根据学生手册上列明成绩公佈后五个工作天内必须提出申请 - 2.持续教育学校在读学生:
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或有意提出上诉,应于考试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可电邮、传真或亲临)方式向教务部提交复核要求,于限期后提出的要求将不被接纳。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1.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学校学生:于澳门旅遊学院 “eServices” 平台上提交申请
- 2. 旅业及酒店业学校文凭在读学生:以书面(可电邮、传真或亲临)方式向澳门旅游学院教务部提交复核要求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学校在读学生:
- 网上办理:澳门旅遊学院 “eServices” 平台
2.持续教育学校在读学生:
- 网上办理:以电邮书面方式发送到 apply@iftm.edu.mo
- 亲临办理:
望厦校区
地址:澳门望厦山
办公时间:
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晚上7时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氹仔校区
地址:氹仔徐日昇寅公马路
週一至週四,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週五,上午9时至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週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无须缴费
审批所需时间
批核后紧接的下一个工作天起计2个工作天内回复(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1.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学校学生:
- 学生可于学科成绩在澳门旅遊学院 “eServices” 平台上载后五个工作天内透过同一平台向教务部申请安排联络教职员覆核成绩
- 分数覆核后如欲提出上诉,必须提出充份理据,且需于分数覆核日起计五个工作天内提出,由上诉专案小组处理,成员包括相关课程协调员、科目主持人及相关学校校长出任
2.持续教育学校在读学生:
- 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或有意提出上诉,应于课应于考试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教务部提交复核要求,于限期后提出的要求将不被接纳
相关规范或要求
-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http://www.iftm.edu.mo/TW/studentCorner/Home/Index/173
- 持续教育学校学生手册:https://www.iftm.edu.mo/sce/tc/media-information/publications/index.html
查询进度及领取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 亲临查询:澳门旅游学院望厦校区/凼仔校区教务部
- 电话查询 (辨公时间由专人接听):(853)2856 1252(望厦校区)/ (853) 8598 2007 (氹仔校区)
- 电邮查询:apply@iftm.edu.mo
- 网上查询 (只适用于高校学生):旅遊学院 “eServices” 平台查询
- 传真查询:(853)8598 1273(望厦校区)
- 邮寄查询:邮寄至旅遊学院望厦校区/氹仔校区技术暨学术辅助部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查阅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申请人需出示学生证或身份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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