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 哪些人士适用任意性制度?
- 任意性制度于何时登录?
- 任意性制度登录申请是否必须亲临办理?
- 现时为非受雇且从没有在社会保障制度登录的人士,可否登录及供款?申请条件如何?
- 如何在网上办理任意性制度登录申请?
- 若申请人在提出任意性制度登录前12个月中身处澳门不足183日,在甚么情况下,其不在澳门的期间可视为身处澳门?
- 如何透过〝一户通〞办理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请?
- 如何透过〝一户通〞办理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请?
- 如何在自助服务机(Kiosk)办理启动 / 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请?
- 倘受益人转换其供款制度,例如由强制性制度转为任意性制度,是否需要向社会保障基金申报?
- 旧制度受益人如已符合申领养老金的供款要件后/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是否仍需继续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新制度受益人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是否仍需继续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正在领取社会工作局的一般援助金的人士,如无能力负担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该怎么办?
- 任意性制度的供款何时缴纳?金额是多少?
- 若逾期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可否补交?
- 如何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 / 网上平台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透过“一户通”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是否有时间上限制?
- 如何透过自动转账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使用自动转账服务何时会扣除金额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如何透过网上银行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透过网上银行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是否有时间上的限制?
- 如何透过自动柜员机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如何透过自助服务机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需要支付手续费吗?
- 可否以他人的银行账户缴纳个人的任意性制度供款?
- 已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包括以电子方式及柜台方式缴纳),可如何查询其供款情况?
- 没有任意性制度供款凭单,如何缴纳供款?
- 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接受何种支付方式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倘申请人处于无行为能力状态(例如昏迷、智障、精神病、痴呆症等无法自行管理财产的情况),可否由他人代办任意性制度登录申请?
1. 哪些人士适用任意性制度?
适用人士包括:
(1) 与雇主为配偶、具事实婚姻关系或同膳宿且属第二亲等内亲属的雇员;
(2) 根据学徒培训合同或融入就业市场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关系的雇员;
(3) 已在退休及抚恤制度登记的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
(4) 其他年满18岁或以上的澳门居民,但须在提出登录申请的前12个月中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
2. 任意性制度于何时登录?
申请人可于任何时候自行向社会保障基金提出申请。
但申请人如属已在退休及抚恤制度登记的在职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则须透过所属部门递交登录申请。
申请人如有收取社会工作局的一般援助金,其收取该援助金期间所承担的供款金额可由社会工作局补助,为此受益人须向社会工作局提交登录申请。
3. 任意性制度登录申请是否必须亲临办理?
倘申请人属在提出登录申请的前12个月中身处澳门至少有183日的情况,可透过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提出申请。
此外,申请人填妥及签署申请表格后,亦可亲临、委托他人,或邮寄至社会保障基金。
4. 现时为非受雇且从没有在社会保障制度登录的人士,可否登录及供款?申请条件如何?
可以。根据第4/2010号法律《社会保障制度》,所有成年的澳门居民如从没登录于社会保障制度,在非受雇的情况下,可向社会保障基金申请任意性制度登录及供款,但在提出登录申请前12个月中须至少有183日身处澳门(申请当月的在澳日数不计算在内)。例如,阁下于2025年4月份内提出申请,计算183日的时段为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2025年4月的在澳日数不计算在内。
5. 如何在网上办理任意性制度登录申请?
倘申请人属在提出登录申请的前12个月中身处澳门至少有183日的情况,可透过“一户通”账户登入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 “网上服务” 提出申请,只需输入个人身份及联络数据,声明居澳情况,并上传澳门居民身份证正背面影印本便可。倘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可自提出申请之月份起登录及缴纳供款。
6. 若申请人在提出任意性制度登录前12个月中身处澳门不足183日,在甚么情况下,其不在澳门的期间可视为身处澳门?
申请人如因下列情况不在澳门,有关期间亦视为身处澳门,但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无法提供证明,在具适当说明理由的情况下,可由申请人及两名证人以声明的方式为之:
(1) 就读由当地主管当局认可的中学或高等程度课程;
(2) 因伤病住院;
(3) 年满65岁并以内地为常居地;
(4) 负担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配偶及直系亲属主要生活费而在外地工作。
另外,基于人道或其他适当说明的理由,行政长官在听取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意见后,得许可上述所指以外原因不在澳门的期间视为身处澳门。
7. 如何透过〝一户通〞办理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请?
受益人可以“一户通”账户透过以下方式申请启动当季度的供款:
(1) “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 / 网上平台;
(2) 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 “网上服务”。
例如:于第一季内可申请启动1月、2月或3月份的供款,如此类推。
8. 如何透过〝一户通〞办理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请?
受益人可以“一户通”账户透过以下方式申请中止当季度的供款:
(1) “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 / 网上平台;
(2) 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 “网上服务”。
例如:于第一季内可申请最后供款至1月、2月或3月份,如此类推。
9. 如何在自助服务机(Kiosk)办理启动 / 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申请?
受益人可透过自助服务机(包括澳门及横琴合作区),插入澳门居民身份证及进行指纹或面容识别,认证后便可办理启动/中止当季度的供款。
例如:于第一季内可申请启动1月、2月或3月份的供款;或可申请最后供款至1月、2月或3月份,如此类推。
10. 倘受益人转换其供款制度,例如由强制性制度转为任意性制度,是否需要向社会保障基金申报?
受益人由受雇转为非受雇的情况下,可向社会保障基金办理启动任意性制度供款;启动供款后,于供款月便可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 或 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缴纳供款。其后,如重新受雇,可向社会保障基金办理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
11. 旧制度受益人如已符合申领养老金的供款要件后/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是否仍需继续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属旧制度受益人(在2011年1月1日前已于社会保障制度登录),在符合申领养老金的供款要件(供款至少60个月)后/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如没有工作且选择继续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养老金的金额不会因此而进行调整,但可继续享受其他社会保障给付的保障;而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养老金与疾病津贴的给付依法不得互相重迭,但受益人仍可选择较有利的给付发放。
12. 新制度受益人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是否仍需继续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属新制度受益人(在2011年1月1日或之后才于社会保障制度登录),养老金金额以实际供款月数除以360按比例计算,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如没有工作且选择继续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可于每年四月对养老金的金额进行调整,直至供款满360个月为止。同时,继续供款可继续享受其他社会保障给付的保障;在此情况下,养老金与疾病津贴的给付依法不得互相重迭,但受益人仍可选择较有利的给付发放。
13. 正在领取社会工作局的一般援助金的人士,如无能力负担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该怎么办?
正在领取社会工作局一般援助金的受益人,其在收取该援助金期间所承担的任意性制度之供款金额可由社会工作局补助,为此受益人须向社会工作局作出申请。
15. 若逾期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可否补交?
不在法定期限内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不得补交,除非:
(1) 在相关法定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加上迟延利息进行缴纳;
(2) 属于经由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员会接纳的不可抗力情况。
16. 如何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 / 网上平台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或代缴款人可于供款月内登入“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网上平台;
- 选择服务,点选部门,找到「社会保障基金」,点选「缴纳社保款项」,再点选「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便可缴纳本人的任意性制度供款,或凭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为他人代缴供款;
- 核对数据无误后,可使用政付通内的电子支付工具、MPay澳门钱包及信用卡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18. 如何透过自动转账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受益人如欲透过自动转账缴纳供款,需先向银行办理申请。
受益人只需携同银行帐户资料及澳门居民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办理申请。
如以他人的银行账户用作扣款,有关账户户主则携同有关银行帐户资料,以及该受益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影印本到指定银行办理申请。
请注意,于供款月前申请并成功办理,在紧接的供款月(供款月为1、4、7、10月)便可以经自动转账缴纳供款;于供款月期间办理,则于下季度的供款月才开始以自动转账缴纳供款。(例子:如1月至3月成功办理,4月便会生效;如4月成功办理,7月才生效。)
20. 如何透过网上银行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缴纳供款 – 于供款月内登录指定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前往缴付费用之功能页面,找出「社会保障基金」,点选「凭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供款」的选项及输入有关编号,核对数据无误后,确认即可;
- 以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缴纳供款 – 于供款月内登录指定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前往缴付费用之功能页面,找出「社会保障基金」,点选「凭供款凭单编号供款」的选项及输入有关编号,核对数据无误后,确认即可。
注:
- 各银行网上银行之缴费页面、操作步骤和细节各有不同,详情可向您申请服务的银行查询;
- 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可于供款月内透过“一户通”账户登入社会保障基金“网上服务”平台取得;
- 付款人编号与受益人编号相同。
21. 透过网上银行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是否有时间上的限制?
可于供款月份内透过指定网上银行缴纳款项。
请注意,对于供款月份最后一天,各银行之截止缴款的时间各有不同,建议向相关银行了解有关截止缴款的时间,以免逾期缴款。
22. 如何透过自动柜员机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持有银通网络(Jetco)会员银行发出的银行卡,可到本澳六间指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澳门商业银行、大丰银行、华侨银行及大西洋银行)的印有Jetco标志的自动柜员机缴纳款项。
操作时,先选择「缴费」,再点选「社会保障基金」,之后按照屏幕提示,输入「凭单编号」及「付款人编号」等数据,确认数据无误后便可完成交易。
注:电子凭单编号及付款人编号可于供款月内透过“一户通”账户登入社会保障基金“网上服务”平台取得。
23. 如何透过自助服务机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缴纳供款 – 于自助服务机(包括澳门及横琴合作区)输入点选「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供款」的选项及输入有关编号,确认数据后以「政付通」电子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工具或澳门通卡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 以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缴纳供款 – 于自助服务机(包括澳门及横琴合作区)输入点选「以电子凭单编号供款」的选项及输入有关编号,确认数据后以「政付通」电子支付平台接受的支付工具或澳门通卡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注: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可于供款月内透过“一户通”账户登入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查阅。
26. 已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包括以电子方式及柜台方式缴纳),可如何查询其供款情况?
任意性制度供款的受益人可于供款月(即1、4、7、10月)的翌月15号起,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 / 网上平台、社会保障基金网页内的“网上服务”、自助服务机或语音热线2823 8238查询受益人的供款纪录。
注:若当天为政府假期,有关供款资料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更新。
27. 没有任意性制度供款凭单,如何缴纳供款?
受益人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缴纳:
- 以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经各缴款方式进行供款(银通网络自动柜员机除外);
- 以受益人编号及电子凭单编号缴款,经各缴款方式进行供款,有关编号可于供款月内透过“一户通”账户登入社会保障基网页内的 “网上服务” 查阅。
28. 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接受何种支付方式缴纳任意性制度供款?
现时社会保障基金接受以下支付方式缴纳供款:
– 中银手机银行支付
– 丰付宝
– 广发银行移动支付
– 国际付
– 工银e支付
– 极易付
– 澳门通卡 / MPay澳门钱包
– 支付宝
– 信用卡 / 借记卡(银联、VISA、MASTER、大西洋银行发出的美国运通卡)
– 银联闪付 / 银联云闪付
– 支票 / 银行本票(抬头:「社会保障基金」)
– 现金
29. 倘申请人处于无行为能力状态(例如昏迷、智障、精神病、痴呆症等无法自行管理财产的情况),可否由他人代办任意性制度登录申请?
申请人如属无行为能力人士,可由其代理人办理其任意性制度登录申请。代理人须填妥及签署为提出有关任意性制度登录申请所需的相关表格及文件外,还须根据代理人与申请人的关系,递交其他相应文件:
如属法定代理人,须递交:
- 经法定代理人签署的代理申请声明书(D/3);
- 申请人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证明属法定代理人关系之证明文件影印本。
如属亲属(申请人配偶和三亲等内血亲为限,三亲等内血亲如父母/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兄弟姊妹、(外)曾祖父母/(外)曾孙、父母的兄弟姊妹、甥侄),须递交:
- 经代办亲属签署的代理申请声明书(D/3);
- 申请人及其亲属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申请人与其亲属的关系证明文件影印本;
- 公共医疗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发出证实申请人处于无行为能力状况的文件影印本。
如属提供照顾者(例如:安老院、护养院等),须递交:
- 经提供照顾者签署的代理申请声明书(D/3);
- 申请人及提供照顾者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 公共医疗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发出证实申请人处于无行为能力状况的文件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