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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央积金的提款申请

帐户拥有人死亡(继承人提取)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非强制性中央公积金制度个人账户拥有人死亡,其个人账户的结余及有权依法收取的款项,将计入其遗产内,该账户拥有人的待分割财产管理人或合法遗产继承人(简称:申请人)可透过申请提取账户拥有人个人账户余款。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可亲身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表格可于社会保障基金各服务点索取或于社会保障基金网页下载:

  1. 提取款项申请表(继承人提取)L2;(填表样本
  2. 合法遗产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3. 确认继承人资格公证书影印本或司法证明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核对);如确认继承人资格公证书上显示有公证遗嘱,须同时递交公证遗嘱影印本(须出示正本核对);
  4. 账户拥有人的死亡证影印本;
  5. 申请人的澳门元银行账户影印本;
  6. 倘若账户拥有人之合法遗产继承人多于一人,可递交继承人提款授权书(H-1)填表样本),授权其中一名或多名继承人办理提款申请及代为领取该款项。倘由待分割财产管理人提出申请,则无须提交此授权书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4. 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三盏灯综合大楼)
      地址: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中午照常办公)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地址: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申请人符合所有申请条件且交齐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计,14个工作日内透过公函回复审批结果。(服务承诺)

注:倘因个案特殊而未能按时完成,则在递交申请表的翌日起计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备注/申请须知

接受社会保障基金转账的银行包括: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澳门国际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银行 汇业银行
澳门商业银行 立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
大丰银行 华侨银行澳门
大西洋银行 澳门华人银行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1. 电话: (853) 2853 2850
  2. 亲临社会保障基金服务点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以邮寄公函通知


资料提供:社会保障基金(FSS)

最后更新时间:2025-05-22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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