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船只的建造及机器维修

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可登入政府船坞-网上服务申请系统向海事及水务局提出申请,亦可亲身前往或透过传真方式向海事及水务局递交政府船坞服务申请单(格式六)(表格可在办理地点索取或海事及水务局网页下载)或书面要求。

 

附注:批准申请后按个案而定递交尚须递交的文件。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费用

申请费用

按个案而定 。

保证金

按个案而定 。

附注:按个案,可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缴付。


审批所需时间

按个别情况而定。

附注:

  • 船舶维修:在收到服务申请单后 2个工作日内联络客户(若申请于当天下午 5时后才接获,则接到通知日期按翌日起计算)。(服务承诺)
  • 非常紧急的船舶维修:在收到服务申请单后 2个工作日内进行相关检验(若申请于当天下午 5时后才接获,则接到通知日期按翌日起计算)。(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申请人需符合第253/2018号行政长官批示第二条的要求。


相关规范或要求

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进度查询方式

请致电(853)8988 0835或透过政府船坞-网上服务申请系统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完成服务的结果物/金额

不适用于此项服务。


资料提供:海事及水务局(DSAMA)

最后更新时间:2026-09-29 15:35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