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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国家/地区驾驶。请参阅《道路交通公约》的国家及地区一览表。
服务对象:
持有澳门驾驶执照人士。
注:
1) 国际驾驶执照有效期依据澳门驾驶执照有效期签发,但不超过 1年。
2) 因各国/地区情况不同,国际驾驶执照受当地法例限制。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注:
1) 由申请人按身份证明文件式样签署。
2) 倘申请人有个人身份数据更改,需先行办妥数据更新手续,然后再提交申请。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按此预约)
地点:
-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费用:澳门元 300圆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付款方式
亲临︰
可透过以下任一方式付款:
A) 现金、*支票或银行本票(票据抬头为“交通事务局”);
B) 信用卡/借记卡(中国银行或大西洋银行信用卡/借记卡、本特区银行发行的银联制式的信用卡/借记卡)
C) *澳门通、MPay、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BOC Pay、丰付宝
注:
1) 以支票支付金额等同或超过澳门元五万圆须使用保付支票。
2) 澳门通、MPay、银联闪付、银联云闪付之付款上限为澳门元1,000圆。
审批所需时间
1个工作日内。(服务承诺)
注:
1) 适用于当天下午 4时前收齐文件之申请,以收齐文件之翌日起计。
2) 于市政署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办理需于3个工作天后发出。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 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领取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收据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 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 2875 0626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