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欲参与竞投特别注册号码的任何人士。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递交:
- 填妥专用表格(可在服务专区索取);
- 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费用
保证金:
汽车
A组或B组别特别号码:澳门币 22,500元
C组或D组别特别号码:澳门币 7,000元
轻型或重型摩托车
A组或B组别特别号码:澳门币 1,800元
附注:若标书在竞投时不被接纳,则竞投人的保证金将在退还保证金的期间内退回。
审批所需时间
1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手续。(服务承诺)
注:适用于当天下午5点前收齐文件之申请。
备注
- 若放弃有关申请,必须在开标前提出;
- 倘属公司申请,则可豁免递交身份证明文件,但必须于申请表格上盖上公司印章;
- 已竞投之特别注册号码需在 90日内使用;
- 购置特别注册号码的最低投标价可参阅第525/2016号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的《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第十三条;
- 中标的竞投人应最迟于开标日紧接的 1个工作日内,往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清缴投标价全数及根据《印花税缴税总表》规定,按投标价缴付千分之五之印花税,否则其标书将失效且按金将归澳门特别行政区所有;
- 转移已取得但未登记的汽车注册号码须缴付澳门币 30,000元之费用;
- 转移已取得但未登记的轻型或重型摩托车注册号码须缴付澳门币 4,500元之费用。
- 交通事务局可接受中国银行信用卡及大西洋银行信用卡,每宗交易上限为澳门币十万元,上述服务不适用于保证金的收费项目。
相关规划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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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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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及营商
产品、物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