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内容 : 为使用中的车辆申请豁免车辆使用牌照税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 需申请豁免车辆使用牌照税之实体或车辆所有人
注:根据现行《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第四条及第五条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信函
- 具有豁免理由之证明
-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 车辆所有人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确认(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非车辆所有人须出示车辆登记折正本或影印本。
办理时限
车辆使用牌照税缴纳期间
注:倘每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缴纳期间届满但未申请豁免缴纳,而车辆被发现当年曾被使用及享用,则车辆所有人可能须承担欠缴税款的相应责任。
审批所需时间
3个工作日【注:以收齐文件日起计】
进度查询方式
查询申请进度:网上 (查询车辆数据)、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 33 号地下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2、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是
预约方式:
创业及营商
产品、物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