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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口(临时或永久)

临时出口

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已在本局注册车辆处登记之车辆的所有人,需将已注册登记之车辆临时出口至某一指定国家。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1. 出口之车辆申请表(021/DV);
2. 车辆所有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确认(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
3. 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份(申请人为公司适用)

可以代辦
可以代領

费用

澳门元120圆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 5个工作天内发出出口声明书
    【注:以收齐文件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每份声明书只对一辆车辆出口作出声明。

进度查询方式

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 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 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2、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 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是

预约方式:

须先预约


资料提供:交通事务局(DSAT)

最后更新时间:2026-10-13 14:20

创业及营商 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