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已在本局注册车辆处登记之车辆的所有人,需将已注册登记之车辆临时出口至某一指定国家。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1. 出口之车辆申请表(021/DV);
2. 车辆所有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确认(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
3. 商业登记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份(申请人为公司适用)
费用
澳门元120圆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 5个工作天内发出出口声明书
【注:以收齐文件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每份声明书只对一辆车辆出口作出声明。
进度查询方式
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 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 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2、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 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3、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详细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是
预约方式:
创业及营商
进出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