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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 申请残疾人士留用车位:申请在住所或工作地点周边公共道路增设残疾人士泊车位。
- 申请残疾人士车辆识别证:申请可将车辆停泊于公共道路或公共停车场的残疾人士留用车位的识别文件。
服务对象:
肢体残疾以致行动不便的驾驶者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
2. 持有有效的澳门驾驶执照
3. 持有由社会工作局发出之有效残疾评估登记证(属肢体残疾类别)
注1:持有之车辆登记折必须显示适合残疾人士使用(倘车辆无须更改/改装,可提交相关证明)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亲临/代办/ 网上申请
- 残疾人士留用车位及车辆识别证申请书(006/DGT)
-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有效身份证影印本(须出示正本)
- 住址证明影印本(最近三个月)
- 在职工作及其工作时间之证明,并注明工作地址(若申请在工作处之残疾人士留用车位)
注2:一经递交表格,即表示申请人同意授权本局透过相关系统数据库查询申请人的个人身份数据(包括:1. 澳门驾驶执照;2. 车辆登记折;3. 残疾评估登记证)
注3:识别证有效期为一年或以内(具体到期日则视乎相关残疾评估登记证或澳门驾驶执照两者中的最早到期日而定)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地点:
- 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 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澳门慕拉士大马路 222 号地下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按实际情况而定
备注/申请须知
倘已递交的文件数据或有效期有变更,须重新递交申请书(006/DGT)及相关文件影印本(出示正本)。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亲临/ 以双挂号方式邮寄/ 以电邮方式发出
领取服务结果所需文件:申请人或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收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亦可透过一户通以电子方式出示)
查询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2875 0626
V1 24/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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