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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进口“控制物质”的技术意见

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者需亲身前往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须递交已填妥的“进口准照”(表格可于印务局或政府资讯中心购买)。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环境保护局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2号至36号电力公司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1. 对于亲身到环境保护局作出进口“控制物质”之申请,环境保护局承诺在 15分钟内完成接待程序。(服务承诺)
  2. 关于进口“控制物质”之申请,环境保护局承诺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当日起计算的 3个工作日内,把有关卷宗连同环境保护局之意见送交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作进一步审批。(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本局设有以下无障碍设施:

  • 无障碍洗手间;
  • 母乳喂哺室。

有需要人士可向本局人员提出需求。


相关规范或要求

没有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没有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申请进度:就有关申请进口“控制物质”事宜,环境保护局为发出技术意见的部门,环境保护局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当日起计算的 3个工作日内,把有关卷宗连同环境保护局之意见送交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作进一步审批,有关后续进度建议向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就有关申请进口“控制物质”事宜,环境保护局为发出技术意见的部门,环境保护局将有关卷宗连同环境保护局之意见送交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作进一步审批,有关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建议向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查询。

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就有关申请进口“控制物质”事宜,环境保护局为发出技术意见的部门,环境保护局将有关卷宗连同环境保护局之意见送交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作进一步审批,有关领取服务结果时需出示或递交的文件建议向经济及科技发展局查询。


资料提供:环境保护局(DSPA)

最后更新时间:2022-03-31 17:50

城市环境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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