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持有有效驾驶学校校长准照人士
必须递交文件:
1. 表格第三号A(可于交通事务局服务专区谘询柜檯索取或于交通事务局网页下载).
2. 驾驶学校校长准照正本.
3. 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的清晰影印本1张.
必须出示文件:
出示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有效合法逗留证明正本.
费用
澳门币400元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柜台办理:5个工作天内发出
【注:以收齐文件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
相关规范或要求
—
进度查询方式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交通事务局
详细信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 33 号地下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6 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是
预约方式:
https://www.dsat.gov.mo/dsatbooking/#/index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