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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治安警察局)

举报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提供资料

  1. 提供联络资料;
  2. 提供怀疑不法事情的相关资料。

服务地点及时间

亲临举报

接待单位:

  1. 澳门警务厅 – 南湾警司处
  2. 澳门警务厅 – 南湾警司处分站/旅游警察服务中心
  3. 澳门警务厅 – 北区警司处
  4. 澳门警务厅 – 北区警司处分站
  5. 澳门警务厅 – 东区警司处
  6. 澳门警务厅 – 东区警司处分站
  7. 澳门警务厅 – 新口岸警司处
  8. 澳门警务厅 – 新口岸警司处分站
  9. 海岛警务厅 – 机场警务处
  10. 海岛警务厅 – 氹仔警司处
  11. 海岛警务厅 – 路环警司处
  12. 海岛警务厅 – 路环警司处分站
  13. 海岛警务厅 – 路环警司处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分站
  14. 海岛警务厅 – 路环警司处横琴口岸澳门口岸区警务接待处

办公资讯:请点击详情

电话举报

  1. 总机电话:(853)2857 3333
  2. 罪案举报(如卖淫、非法劳工、非法入境者等)热线:(853)2857 7577
  3. 预防及打击贩卖人口举报热线:(853) 2888 9911

网上举报

电邮:psp-info@fsm.gov.mo


费用

全免


备注/服务须知

  1. 欲举报交通违例,请参阅「处理交通违例-—举报」;
  2. 透过网络传送资料,会存在被未经许可或授权的第三人阅读和使用的风险;倘举报人对有关风险感到不安,可透过亲临或致电方式作出举报;
  3. 举报人应提供准确的个人联络资料,以便具职权当局在有需要时,联络举报人提供协助;
  4. 基于举报个案性质及职能归属等原因,举报内容及举报人的个人联络资料可能须依法移交予有权限部门跟进及处理;
  5. 基于调查及保密需要,个案进展将不作公开;
  6. 虚构犯罪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7. 滥用紧急求助信号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提供:治安警察局(CPSP)

最后更新时间:2023-08-29 16:05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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