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内容 欲从事医生、牙科医生、中医生、护士、医务化验师、放射师、脊医、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语言治疗师、心理治疗师及营养师职业的非本澳居民者,均须申请有限度执照。 服务结果 卫生局向具备法定要件的申请人发出有限度执照。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卫生局─医务活动牌照处 通讯地址:澳门青洲新街青怡大厦第一座2楼(即青洲卫生中心现址) 电话:(853) 2871 3734 / (853) 2871 3735 传真:(853) 2871 2035 电邮:dl@ssm.gov.mo 网址:http://www.ssm.gov.mo 列印本页 资料提供:卫生局(SS) 最后更新时间:2023-11-06 10:57 PS-1-5-2122 人员资格认可 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