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申请方式
- 可亲身或透过合法代理人办理。
- 有关代理人须递交:
- 经鉴证之委讬书;
- 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1份。
- 必须出示文件
- 如无特别说明,凡递交影印本之文件,均须出示其正本作核对;
- 倘未能出示正本,则有关影印本须经鉴证。
- 必须递交文件
- 已填妥之声明书 / 申请书(DARP/DARP M-3);
【注:(1) 可到受理部门索取或于治安警察局网页下载有关表格;(2) 申请书中须载明:A.利害关系人之身份资料;B.拟证明之事实;C.证明 / 声明书之用途。】 - 利害关系人之有效证件影印本;
- 在特殊情况下尚需应部门要求递交其他资料。
- 已填妥之声明书 / 申请书(DARP/DARP M-3);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码头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大楼
居留及逗留事务厅逗留分处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四 | 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 |
星期五 | 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 |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
每日截筹时间 | 下午5时正(申办服务) | |
下午5时15分(领取结果或补交文件) |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K区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3楼C区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9时至下午6时 |
星期六、日及澳门政府假期休息 |
费用
第一版纸澳门元15元,其余每版为澳门元5元(包括利害关係人档案资料之影印本)。
缴费方式:
- 现金;
- 支票(抬头:治安警察局);
- 澳门通卡及MPay澳门钱包;
- 政付通【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发出的信用卡或借记卡(VISA、MasterCard或银联UnionPay)、银联可接纳除大西洋银行外本特区其他所有银行发出的银联制式借/贷记卡、银联闪付咭、银联云闪付、中银手机银行支付、丰付宝、广发银行移动支付、国际付、工银e支付、极易付、支付宝(澳门、内地及香港居民适用)、微信支付(内地居民适用)】。
审批所需时间 (轮候或邮寄时间不计算在内)
3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自服务单位接获且确认文件齐备无误后翌工作日起计)
备注 / 申请须知
根据第 16/2021 号法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签证、入境及逗留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居留许可及其续期和延期,等同利害关系人同意治安警察局处理其个人资料,包括生物识别资料。
领取服务结果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1.亲临领取;
2.代理人领取。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