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已缴付个人专有注册费用但未能于90日限期内使用之人士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柜台办理:(须先预约)
- 申请延长开始使用普通注册号码、特别注册号码或个人专有注册的期限(042/DV)
- 申请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费用
延迟使用经挑选的个人专有注册(汽车注册号码),超过90日的附加费(每月或不足一个月)需缴交澳门元 4,000圆。
注:根据现行《交通事务局费用及价金表》。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 柜台办理:即日完成
进度查询方式
网上、亲临、电话、电邮、传真等途径
通讯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
电话:(853)8866 6363(交通事务专线)
传真:(853)2875 0626
电邮:info@dsat.gov.mo
网址:www.dsat.gov.mo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线下
1、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
详细信息:
地址:澳门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
是否支持预约:是
是否需要预约后处理:是
预约方式:
创业及营商
产品、物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