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对市政署管理的公共地方树木无法原地保留,工程执行单位/承建商须向本署提出本项服务申请。
服务对象:
需要迁移或砍伐树木之工程执行单位/承建商
申请资格:
澳门注册之工程执行单位/承建商
服务结果:
市政署向申请工程执行单位/承建商发出砍伐乔木及灌木准照,允许迁移树木。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
市政署 – 绿化处
地址: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
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市民服务热线:(853) 2833 7676
传真:(853) 8795 2736
电邮及网站:
不适用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