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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保障

养老金之申请

服务简介

符合第4/2010号法律《社会保障制度》第三十一条或第三十三条有关养老金或提前获发养老金申请要件的受益人,透过申请可获发放养老金或提前获发养老金。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1. 养老金:
    1. 年满 65岁;
    2. 在澳门通常居住至少 7年;
    3. 已供款至少 60个月。
  2. 提前获发养老金:
    1.  年满 60岁;
    2. 在澳门通常居住至少 7年;
    3. 已供款至少 60个月。

服务结果

向合资格申请者发放养老金或提前获发养老金,金额按公式计算(养老金金额上限为每月3,740澳门元)。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社会保障基金 – 基金发放处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1. 社会保障基金望德堂区办事处
    地址:澳门马忌士街2-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 1时,下午 2时 30分至 5时 30分
  2.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1楼P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3.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事务)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G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6时 (中午照常办公)

电话:(853)2853 2850

24小时语音热线:(853)2823 8238

传真:(853)2853 2840

电邮:at@fss.gov.mo

网址:http://www.fss.gov.mo

 


资料提供:社会保障基金(FSS)

最后更新时间:2025-06-1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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