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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民署:调整的士收费经充分谘询
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刘仕尧表示,当局调整的士收费已经过充分谘询。 刘仕尧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就的士收费的加价方案,民署曾谘询不同团体,当中包括的士业界代表、民署谘询委员会、高等交通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及澳门公用事业关注协会,各团体均对有关加价方案不表反对。 他指出,当局调整营业汽车或的士之收费,主要是考虑到近年燃油价格长期处於高位,汽车零件及维修等支出亦有明显升幅,对的士业界构成沈重负担。民署经多方面谘询后,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研究,定出有关加价方案,以回应经营者的诉求。 对於的士之供求问题,刘仕尧表示,民政总署一直非常关注, 并持续从各方面搜集相关资料及谘询意见,就市民及旅客对的士之需求进行监察、评估及分析。 他指出,在的士服务之监管工作上,民署将继续举办的士司机培训课程,举办宣传的士服务守则的推广活动和制作宣传品,以提升的士服务质量。此外,已成立之的士稽查队亦会持续执行对违规司机之执罚工作,而民署正对相关法例进行修订,对的士违规行为作出规范及加重处罚规条。 他认为,虽然的士行业中确实存在着害群之马,但相信这纯粹是个人职业操守问题,与经营成本的变动不能拉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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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力求优化保安部队无线电系统
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表示,任何地区的警用无线电通讯系统,均不能达至地区内百分百的室内覆盖率,保安部队事务局就本澳实际情况,在计划使用新通讯系统时,已充分考虑各主要地点及人流众多地点的覆盖,并注意到覆盖盲点的问题。 黄传发在回覆立法议员陈明金的书面质询时表示,新无线电系统试用至今已有六个月,整体运作正常,亦通过各项的功能测试、稳定性测试及室外覆盖测试,现正进行室内覆盖测试,但因为测试点众多,故需要较长时间测试及优化。 黄传发强调,任何通讯系统都会有接收盲点,这是正常的现象,并非由新旧无线电系统、品牌或软件等原因导致。保安部队事务局早在筹设新无线电系统、编制系统的标书时,已考虑到用户的使用情况,因此对通讯系统在室外及室内有不同程度的覆盖要求,至於在停车场及地库等密闭环境加装室内转发装置,属正常做法。 他表示,虽然自2003年有关系统开标至今,澳门及离岛已有很大变化,兴建了不少大型住宅、酒店及设施,但保安部队事务局会不断因应城市的持续发展,适当地调节所需。 他补充,保安部队新无线电系统,主要是更换澳门保安部队的通讯系统,即保安部队事务局、治安警察局、消防局及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所使用之通讯设备。至於警察总局、海关、司法警察局及澳门监狱只使用主系统,并各自因应其本身需要而设置通讯设备,保安部队事务局在有需要的情况下会提供技术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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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持续检讨处理劳动申诉个案机制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指出,该局现时有一个完整和有系统的机制处理劳动性质的申诉个案,并会持续检讨和完善有关机制。 孙家雄回覆立法议员关翠杏有关《劳动诉讼法典》生效后的诉讼个案的书面质询时表示,在处理个案的过程中,劳工督察除了严格遵守在八个月内完成调查取证的工作指引外,并须定期就每宗个案的进度提交报告书;同时,亦制定了接受报告书的上级对报告书发表意见的期限、个案的自愿更正违例的期限及完结所有程序的期限,藉以规范处理个案的时间,力求避免出现延误。劳工局也为此开发了电脑应用系统,以便可更科学化、更有效和更便捷地监察个案的处理进度。 他表示,在现行《劳动诉讼法典》生效前两年,即2001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30日期间,劳工事务局就劳动性质的申诉而开立的个案共有2,855宗;而自2003年10月1日现行《劳动诉讼法典》生效至2005年12月31日止,开立的劳动性质的申诉个案共有2,317宗,其中个案处理时间超出一年半的有57宗。就上述两个期间的立案宗数比较,在现行《劳动诉讼法典》生效后的立案数目少了538宗,减幅达18.8%。 孙家雄补充,根据现行《劳动诉讼法典》第九十三条第四款“・・・如检察院发现并无违法行为、轻微违反诉权已消灭,或有事实证实嫌疑人无须承担轻微违反的责任,则检察院不提出控诉,但须说明事实上及法律上的理由”,以及第五款“即使检察院不提出控诉,有关程序仍可继续进行,以便审理在第一百零二条所定期间内提出的民事请求”的规定,已对轻微违反诉权失效个案提出民事请求作出规范,而对於轻微违反诉权时效届满的个案,倘证实是因该局人员延误处理所导致,除了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外,还会承担责任,协助有关人士追讨其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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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第二季人口统计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今年6月30日本澳的居住人口估计为50.3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6万人。 在今年第2季,共有931名新生婴儿,较第1季微降0.5%,新生婴儿中男性占51.2%。而死亡个案则有376宗,主要死因分别是“恶性肿瘤”和“循环系统疾病”。此外,有6宗死胎登记。 在必须申报疾病方面,今年第2季卫生局共接获888宗申报个案,主要是“水痘”、 “肠病毒感染”及“肺结核”,分别有358宗、276宗及104宗。 结婚登记有493宗,较第1季减少4.1%,但较去年第2季上升22.6%。 在人口迁移方面,今年第2季来自中国大陆的合法移民有947名,较去年同期增加3.6%;另外,被遣返的非法移民共238名。 至於非本地劳工方面,截至今年第2季末,结馀人数为50,247名,较第1季及去年第2季分别增加2,371名及19,1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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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关注各业人力资源需求
劳工事务局重申,澳门特别行政区输入劳动力政策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从未有改变。一直以来,特区政府均严格落实《就业政策及劳工权利纲要法》,坚守输入外地雇员只是作为补充本地劳动力缺乏或不足的理念,绝对不容许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或劳工权益因为输入劳动力而受损。 劳工局局长孙家雄回覆立法议员区锦新就当局接受制衣业输入外劳文员申请的书面质询时强调,输入外地雇员的目的是为了配合企业的实质需求,推动澳门经济持续发展,从而最终令到整体居民的综合生活素质得以提升。 他指出,在确保本地居民优先就业的前提下,特区政府会因应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市场中各行业和职业的人力资源供需情况,不断对输入外地雇员政策进行检讨和评估,并制定各种更适切的长短期措施,以配合市场的实际需要,而当这些措施不涉及原则性的问题时,是无须提交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进行讨论。 他表示,自从2004年博彩新经营者投入运作后,扭动了整体劳动市场,一些经营环境较为困难、竞争力较为薄弱的行业,特别是当中的中小企业,人员流失的问题不仅涉及生产线的员工,文职人员亦同样出现较大的流动。特区政府对此甚为关注,并寻求为市场提供足够的和合适的劳动力。 劳工事务局一直有开办一般文职的培训课程,希望学员在透过适当和有序的培训后,能具备从事文职工作的基础条件,可以开拓更多的就业出路,也可舒缓一般文职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 孙家雄进一步解释,若某一个行业或职业的本地人力资源供应确实是不足或缺乏时,亦不能排除需要从外地输入以作补充。因此,如果个别制造业的雇主有输入文员的需要,可以提出申请,特区政府会因应个案的实际情况作出深入分析,严格审批,并会按照既定的程序和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决定。 他补充,为了强化澳门整体的竞争力和保持澳门经济的持续发展,特区政府正积极推动产业结构的适度多元化,包括发展有潜力的新兴行业和保留有价值的传统工业。由於澳门是一个自由经济的体系,特区政府并不会直接干预某一行业的营运和发展,而是藉着各种措施,继续优化整体的营商环境,使澳门经济可以稳健发展,社会保持和谐共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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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措施强化本澳复康服务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表示,特区政府一直关注复康服务的发展需求,透过系列工作完善复康政策,包括提高复康服务质素、协助残疾人士就业及融入社会、经济援助、增建无障碍设施及相关院舍等。 就立法议员吴国昌有关政府复康政策的书面质询,经徵询民政总署及社会工作局的意见,陈丽敏回覆指出,特区政府已就顾问机构提出的意见,对本澳复康政策跟进了系列措施。她表示,特区政府认同应消除对残疾之歧视,故持续与非政府机构合作,透过各种活动和资助计划,宣传平等及社会共融的积极讯息。 复康工作方面,2005年底成立的复康服务综合评估中心,除进一步开展复康服务的统一评估及中央轮候机制外,亦正设置残疾人士评估数据资料库和复康服务单位运作情况的资讯系统,以加强服务的策划、协调与转介功能。 同时,卫生局与非政府机构合作,设立复康中心及透过黑沙环卫生中心为有需要人士提供物理及职业治疗等复康服务;政府也透过多项计划,逐步提高相关机构对残疾人士服务的质素和能力,其中社工局亦已资助多所复康及长者服务单位聘用专业复康治疗师和配置相关设备,并在部分复康服务单位引入暂居宿位及家长资源服务,提高家长对照顾残疾人士的能力与压力调适。 当局也持续加强在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在2006/2007年的大专助学金提供修读该些专业领域的特别助学金,促进复康人才的培育。 协助残疾人士就业方面,多个政府部门合作,促进残疾人士就业的服务协作,社工局复康服务处亦增加人力资源,加强对机构服务的支援、指导及协调。藉着推行多项推动残疾人士职业复康的计划,增强残疾人士就业的能力及受雇机会,加强雇主对残疾人士的认识及信心,同时深入研究设立自愿参与“预留职位招聘残障人士计划”。 立法方面,特区政府正检讨社会设施牌照制度(包括订立残疾人士住宿设施与日间中心准照规范的补充法例)及社会保障制度的法规,以及适时研究进行消除交通障碍及残疾歧视的立法工作。 在援助弱势残疾人士方面,透过弱势家庭特别补助计划,为残疾人士的受助家庭额外发放残疾补助,纾解他们的生活压力,并推动家居照顾及社区支援服务为残疾人士家庭予以适当支援。 民署在新公共设施建设时已考虑到残障人士的需要,采用消除障碍的辅助设计,为他们融入社群建造更佳的环境。同时,在重整道路时降低斑马线及步行线出入位置之水平,以适合轮椅通过,以及自去年开始逐步修改尚未有消除障碍设计的旧式行人道。 特区政府向来重视对残疾人士的社区支援及院舍照顾的发展需要,并将之恒常纳入设施建设和服务发展的整体规划中,为增加宿位供有需要的残疾人士使用,一所可容纳120名残疾人士的院舍将在明年落成,并计划在未来数年再兴建不少於两间的同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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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禁止任何就业歧视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表示,不论是澳门旅游博彩技术培训中心开办、劳工事务局与社团合办抑或由特区政府资助社团所举办的博彩业培训课程,一向均没有设置学员入读年龄的上限。 孙家雄在回覆立议员吴国昌的书面质询时透露,据统计暨普查局的数据显示,近年35岁或以上从事博彩业的就业人口持续增加,以2006年第1季的人数与2002年相比,「35至44岁」增加80.4%(3,898人)、「45至54岁」增加119.5%(3,053人)、「55至59岁」增加28.6%(180人),而「60岁或以上」亦增加65.2%(182人)。 他认为,经过适当培训而拥有行业所需技能的人士,在投身博彩业时一定会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孙家雄又强调,在现行法例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就业政策及劳工权利纲要法》、《劳资关系法律制度》,以及《保障男女劳工在就业上获平等之机会及待遇》等,均已对就业机会平等和禁止就业歧视作出了明文规定。 他又表示,除了上述法例外,特区政府也透过实施多个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人权公约,保障工人的平等及消除所有在工作上所产生的歧视,这些公约包括,《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就业政策公约》、《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付予同等报酬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对於就业歧视,澳门特区整体法律已赋予工人足够的保障,而在监察方面也有专责部门处理,若企业违反规定,有关部门必定会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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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积极跟进《劳资关系法律制度》修订工作
劳工事务局局长孙家雄表示,为配合澳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特区政府一直积极跟进4月3日第24/89/M号法令《劳资关系法律制度》的修订工作。 就议员高天赐有关修订《劳资关系法律制度》的书面质询,孙家雄回覆表示,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自行制定劳工政策,完善劳工法律”,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由政府、雇主团体、雇员团体的代表组成的谘询性的协调组织。”上述所指之协调组织即为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下简称“社协”),特区的所有劳动政策,以及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均需要谘询社协的意见。 回覆表示,特区政府一直严格遵守上述的规定,并贯彻国际劳工组织提倡的三方协商的精神。在2002年及2003年,特区政府向社协引介《劳资关系法律制度》修订法案(下简称 “法案”)的第一次谘询稿。鉴於法案的条文众多且涉及面广,并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因此,特区政府向社协的劳资双方代表作出了详尽的说明和解释,而法案在社协内进行了跨年度的长时间讨论。 在完成法案第一次谘询稿的引介工作后,特区政府通过社协向劳资团体展开了广泛徵询。就劳资双方对条文各自提出的不同意见和建议,特区政府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整理工作,并在深入考虑各方的权益和作出平衡后,完成了对法案第一次谘询稿的修订工作。2005年,特区政府向社协引介法案的第二次谘询稿,同时再次透过社协徵集劳资双方的意见。在谘询期间,亦有不同的社会团体及市民直接向特区政府提出了各种意见和建议,而有关谘询工作已在2006年2月底结束。 特区政府经过深入分析和研究社会各界对法案第二次谘询稿提出的意见后,以持平及公正的态度进行了最后的细修,并於8月将该法案的最后修订文本送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大会讨论,紧随后便会送行政会及立法会审议。 至於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问题,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国际协议,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据情况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需要,在徵询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决定是否适用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於中华人民共和国尚未参加但已适用於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国际协议仍可继续适用。现时在澳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共有35个,而该35个公约均已通过行政长官公告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公布适用於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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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呼吁市民须小心核实调查员身份
鉴於报章报导有市民接获一名自称 “人口普查员” 的电话,查问家庭经济来源、家人姓名等资料。当该住户质问对方身份,来电者即挂线。由於近期发生过利用电话行骗的案件,统计局呼吁市民在提供资料前要小心核实调查员的身份,以防止不法之徒有机可乘。有怀疑应立即致电中期人口统计热线707070。 先上门访问,有需要时才用电话联络住户 统计局强调所有受访单位均会预先收到通知信,然后才会有调查员直接上门访问;若住户在接受访问期间同意提供联络电话,统计局在有需要时才会透过电话方式联络受访者。 中期人口统计调查员三大特徵 担任是次中期人口统计外勤调查员均为大专学生,三大特徵包括: 1. 佩戴统计局发出的有效工作证;
2. 穿着印有2006中期人口统计标志的橙黄色T 恤;
3. 携带印有2006中期人口统计标志的黑色工作袋。 统计局建议受访者如对调查员的身份有任何怀疑,应立即致电调查热线707070查询,必须在确认工作人员身份后才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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