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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本周六及日开放部分卫生中心接种流感疫苗

为方便平日工作的家长为幼儿接种流感疫苗,卫生局将於本星期六、日(1月29日及30日)开放黑沙环卫生中心、塔石卫生中心及氹仔卫生中心向市民提供流感疫苗接种,开放时间为上午九时三十分至下午四时三十分,中午不休息。卫生局呼吁家长尽早为子女接种流感疫苗。其他符合免费接种资格的人士亦可利用这段时间接种。 卫生局今日无接获新增的流感重症个案通报,亦没有接获教育机构或院舍出现流感样疾病群集性感染报告。 日前入住仁伯爵综合医院深切治疗部的3个月大男婴病情好转,已无需使用呼吸机,病情仍属於严重。而另一名2岁8个月男童,病情仍然危殆,需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而在镜湖医院住院接受治疗的47岁女患者,病情好转,已无需使用呼吸机及人工肺。 截至28日为止, 2011年卫生局共接获16宗呼吸道群集性感染报告,出现群集感染多为托儿所或幼稚园,化验结果显示9宗为甲型H1N1流感病毒引起,1宗为H3N2流感病毒引起,1宗为乙型流感病毒引起, 4宗仍在检测中,而另1宗的检测结果为阴性。


政府今日继续落区收集公众对《土地法》意见

为期一个半月的修订《土地法》第二轮谘询期将於下周一(1月31日)结束,政府呼吁公众继续踊跃发表意见。至今,土地工务运输局已举行多场修订《土地法》公开谘询会,邀请了来自本澳社会各界的40多个组织和社团参与;局方今日(28日)分别透过落区和到电台时事节目介绍文本,进一步收集社会各的意见和建议。
土地工务运输局继续透过不同的方式收集社会对《土地法》谘询文本的意见和建议。副局长陈宝霞和土地管理厅代厅长罗晓靖今日出席电台时事节目,与市民透过大气电波直接对话。同日,亦到街总的北区办事处向位於北区的各个地区坊会、青年部和服务中心等代表介绍了政府修改《土地法》的目的和主要修法内容。 谘询形式和层面较首轮多和广
会上,坊会和青年部等代表积极提问并反馈了修改的建议,其主要关心的问题包括:国家公产土地和国家私产土地的概念;新法如何严限批地的转让;引入公开听证制度如何增加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政府如何处理闲置土地;新土地法是否适用於旧区重建,以及租赁批给制度的续期等。
局方欢迎市民继续积极发表对修改土地法的见解,政府将搜集到的社会意见和建议将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以作为日后深化和优化谘询文本内容的参考。
政府於去年12月中,对《土地法》展开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第二轮公众谘询。为了集思广益,第二轮的谘询期较2008年底进行的第一轮谘询增加了半个月。此外,在谘询形式、公开谘询场数以至谘询面亦较多和广。 谘询结束后市民仍可发表意见
除举行新闻发布会,亦举办了多场的公开谘询会,分别听取了法律、经济、金融、建筑、工程、城规、环保、地产、青年、文化历史和传统社团等40多个团体的意见。同时,更透过出席电视台及电台时事节目,以及落区谘询等方式,冀望做到广听民意、广纳建言。而政府稍后将到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听取委员对谘询文本的意见,继续收集社会意见。
政府持开放态度收集公众对《土地法》谘询文本的意见,因此,设立了多种渠道供市民索取文本和反馈相关建议。公众除可在本局网页(www.dssopt.gov.mo)下载外,亦可到行政暨公职局资讯中心、中央图书馆或亲临电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务运输局地下索取文本,至於意见之反馈,则可通过电邮到lands@dssopt.gov.mo、传真至2872 2153或将意见由邮寄方式寄给本局。即使谘询期结束后,倘公众对文本有任何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利用上述渠道将之向局方反映。


江濠生提出请辞

政府发言人谭俊荣表示,江濠生提出自3月1日起辞去澳门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常务董事的职务,特区政府对此予以尊重。 特区政府将於适当时候委任新的澳广视董事及作出公布。根据澳门广播电视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常务董事的任命。 特区政府会继续致力於提升本澳公共广播电视服务,并期望澳广视全体员工保持专业精神努力工作。


环保局关注氹仔一药厂发出明显气味的情况

对於氹仔一药厂发出明显气味,环境保护局已派员到该场所进行巡查并抽取水样化验,同时责成该场所须立即作出改善,负起应尽的企业责任。另一方面,为更好地保障环境质素和居民健康,局方将加快研究及制订本澳高污染工业场所的空气污染排放标准,并争取有关规范在今年内进入立法程序。 随着社会急速发展,加上本澳土地资源紧绌,部分高污染工业场所紧邻民居或其他敏感受体,对附近环境、居民或造成了影响,环境保护局作为监察实体,将继续加强对有关场所进行巡查及监察。 近日,局方稽查人员在巡查期间发现氹仔一药厂发出明显气味,过去亦曾接到相关投诉,环境保护局人员已即时到现场查察,初步分析气味主要来自药厂的污水处理设施。因此,环境保护局要求场所立即采取改善措施及严格遵守相关环境法例的要求,同时亦已致函相关发牌部门,要求该场所须作出改善,呼吁场所负责人应尽企业责任。药厂负责人已承诺会立即跟进并制订有关改善计划,而环境保护局亦会继续监察场所改善情况。 环境保护局关注到本澳高污染工业场所的情况,现正加快研究及制订有关空气污染排放标准,并争取有关规范在今年内进入立法程序,以长远地保障环境质素和居民健康。最后,如发现任何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局欢迎市民致电28725134作出反映,以便尽快派员跟进及处理。


社会文化司张裕司长率团參加“第九届内地、香港、澳门卫生行政高层聯席会议”

社会文化司张裕司长率领卫生局李展润局长、陈惟蒨副局长等一行14人之代表团,参加了28日在香港举行的“第九届内地、香港、澳门卫生行政高层联席会议”,就三地非传染病的防控情况及合作方向、中医药的发展及合作、医疗改革和三地药品监管情况等交换意见和经验。 张裕司长在发言时表示,慢性非传染病防控和中医药发展等议题都是本澳卫生领域的重要施政目标。本澳去年成立了慢性病防制委员会,现正修订多个药物事务的法律法规,相信通过三地卫生人员的沟通合作,将为落实有关卫生政策带来更多元素和动力。他期望通过讨论和分享,进一步完善本澳的药品监督机制,以及三地有关药品的讯息通报机制。而卫生局代表分别就会议议题介绍了本澳慢性非传染性病、中医药、药品监管和医疗改革等方面的概况和未来工作计划。 在澳慢性非传染性病方面,据卫生局代表的介绍,本澳於2009年成立慢性病防制委员会,并针对本澳四大致死的慢性传染病,包括癌症、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和慢性呼吸道疾病,分四个工作组开展防制工作,主要为促进对在本澳主要导致寿命或生活素质损失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未来计划建立完善的监测资料库,并通过宣传教育加深市民对慢性病的认识和预防。 另外,就中医药、药品监管方面,卫生局代表强调,会积极发展和内地在中药监督管理和中医药科技及产业方面的合作,未来会制订中成药注册法规以建立确保中成药及其他天然药物的质量、安全性及有效性的法定基础,和与内地筹设中医药科技产业园。而药物监管就会朝优化现有药物风险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资源分享和深化三地合作等方向开展工作。 而在讨论到三地医疗改革时,卫生局代表指出,澳门立法会於2010年8月12日通过了六个医务人员职程法案,法案有助完善整个医疗卫生架构,让澳门医疗系统不论在设施设备、人力资源、培训及部门运作各方面均得以改善。卫生局未来将积极筹备医务委员会的成立、筹建离岛医疗卫生综合设施和完善初级卫生保健网络。 三地卫生行政高层联席会议是为了加强内地、香港和澳门在卫生方面的合作,於零二年开始,每年在内地、香港和澳门轮流举行。每次会议均会讨论三地在卫生行政方面的重大事宜和合作事项的相关议题。


房屋局探访原青洲坊木屋居民林伯入住社屋的生活

已迁入青松楼的长者社屋单位之原青洲坊木屋居民林伯,在今(28)日迎来86岁生日,房屋局代表到了其社屋单位为林伯庆祝,并送上生日祝福及礼物,了解林伯在社屋的生活情况。 林伯早前因青洲坊地段清迁,透过其木屋申请入住社屋单位,其后获房屋局安排入住青松楼的长者社屋单位。林伯入住后,迎来86岁生日,房屋局与青洲坊会代表在上午到其社屋单位为林伯庆祝,林伯表示十分开心,并一起吃生日蛋糕及拍照留念。 房屋局向林伯送上生日祝福及礼物以表心意,同时,了解林伯在社屋的生活情况。林伯表示生日愿望是精神、健康,入住社屋后的生活十分开心,亦满意现时居住社屋单位之环境。 青松楼为长者社屋大楼,设有无障碍设施,各长者社屋单位亦设有平安钟及烟雾感应器,接驳到大楼的控制室,为独居长者提供24小时无间断的紧急支援。为方便行动不便的长者进出,长者社屋单位的门口相对宽大,亦有两个防盗眼,所有电掣按钮都设在较低位置,单位浴室亦设有扶助设施。同时,青松楼设有青颐长者综合服务中心,由社团负责,全方位作出支援。


二零一一年 二月份之税务责任

二零一一年 二月份之税务责任 至十日 印花税 -缴纳上月份烟草广告及烟草商业资讯,以及放置在格兰披治大赛车跑道之广告印花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布第17/88/M号法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b项及第14/2010号法律第十六条第二款) 全 月 旅游税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餐厅(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厅,及同类之场所),舞厅(其中包括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之场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应缴纳上月份所代收之旅游税。(第19/96/M号法律第十二条) (根据第14/2010号法律第十五条规定,豁免其所指场所本年度之旅游税) 职业税 -第一组纳税人(受雇人士)递交M/5式申报书,载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十条第一款)。第九条或特别法例所指豁免职业税之人士,倘并无从其他工作来源获得收益,可无须递交申报书;又第一组纳税人,当其报酬是从唯一的雇主处获得时,亦可免交申报书。 -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第二组纳税人(自由或专门职业)递交M/5式申报书,载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十条第一款) -具备适当编制会计之第二组纳税人(自由或专门职业)递交M/5式申报书,载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处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十一条第一款) -根据第三十二条条文,不论有否扣除税项,雇主须递交上年度曾支付或发给任何薪酬或收益予散工或雇员的M3/M4格式名表及其相应税务编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十三条第一款) -若雇主在上一年度以M3/M4格式名表声明的雇员或散工数目超过五十名者,得被允许递交申请选择预先缴付职业税之制度(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上述所指之选择,应在二月最后一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财政局局长。(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布第2/78/M号法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所得补充税 -无编制会计的个人或团体-B组纳税人应递交M/1格式收益申报书。(第21/78/M号法律第十条第一款a项) (根据第14/2010号法律第十九条规定,凡须课徵2010年度所得补充税收益,其豁免额订定为$200,000.00) 机动车辆税 -凡从事将新机动车辆出售予消费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机动车辆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发生应课税事实后十五日内,递交M/4格式之申报书及缴纳结算之税款。(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劳工局到访妇联青年中心

为加深了解青少年的就业需要,劳工事务局就业厅属下之「就业选配组」人员於本月中到访「妇联青年中心」。到访当日获该服务单位负责人及职员热诚接待,并向小组人员介绍中心的设施,举办的活动及服务对象等。同时,劳工局人员亦向该中心介绍就业厅的职业转介及就业辅导服务。双方在会面中就青少年的择业方向、就业心态及就业困难等问题交换意见,祈望促进双方日后在协助青年就业方面的沟通和合作。


2011年1月份调升对社会服务团体及设施的定期津助

随着近年本澳经济环境急剧变化,社会工作局不断关注社会服务团体在营运方面出现的困难,并作出适当的调整。考虑到通胀率问题,为了纾缓及改善社会服务团体的经营压力,自2011年1月开始,社工局再度调升对社会服务团体及设施的经常性资助金额,整体增加5.08%的定期资助,但有关调升不包括实报实销的资助项目,如租金、管理费等。 调升后社会服务团体经常性资助之每月津助金额约为澳门币3,000万元,今年将额外支出约澳门币1,720万元。有关变动及其所属服务范畴分布如下:
请看附件! 此外,社工局亦计划向社会服务团体及设施的主管职位增加津助,藉以推动民间社团的专业发展及稳定核心工作人员。


氹仔客运码头与机场之间的填土工程开标

为配合周边新码头、机场及邻近区域之发展而需进行之填土工作,建设发展办公室将对氹仔客运码头与机场之间的土地开展填土工程,有关工程於今日(28日)进行开标,共有14间公司递交标书文件。经开标程序后,全部公司的标书获接纳。工程造价由澳门币147,065,750.00至235,819,071.00,工期由456天至480天。 是项填土工程位於氹仔客运码头与机场之间,且邻近澳门国际机场的北滑行桥,其面积约为169,000平方米。本工程须在填海期间加以保护,以免工程引至土体产生横向移动而影响机场北滑行桥的基础,而现存的东海堤则可经过改良后重用。 氹仔客运码头与机场之间的填土工程所涉及的海堤有三种,分别为邻近机场北滑行道的无疏浚的斜坡海堤,向海方向的需疏浚的斜坡海堤,及改良后重用的东海堤。围堤完成后,则可进行填海造地及软土地基改良工作。建设发展办公室强调,所填筑的土地将为澳门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