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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 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的规划及建设 ”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
审计署公布《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的规划及建设》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发现土地工务运输局对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的整体规划、新城政法区的规划,以及对筹建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的处理均不够积极。根据审计署所收集的资料显示,特区政府自2004年至2015年曾租赁办公场所及车位的部门共有68个;而2004年至2014年间,租赁开支总金额接近40亿、首次装修费用合共支出约10.3亿。 是次审计目的,主要审查工务局有否制定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的整体规划,以确保特区政府能逐步落实建设各政府办公大楼的施政目标,解决一直以来因应租赁私人物业作办公场所而产生的各项问题。 对於政府办公大楼的整体规划,工务局以过往没有细化的法例规范城市规划为由,并表示没有收到相关指示,故直至今次审计开展时,仍没有就政府办公大楼进行整体规划,只对个别用家部门提出兴建办公大楼的需求进行处理。虽然过往工务局在新城填海区将会对政府部门办公大楼作一定的规划,并可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及裙楼空间以作兴建办政府办公设施,但有关的规划只包括了B区政法区及E1区保安部队建筑群,当中没有其他明确规划,亦没有任何具体资料,例如提供兴建办政府办公设施的土地及空间的供应量等。 特区政府在《2012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曾明确提出“计划在新城填海区兴建政法机关办公大楼”。计划中政法区内建设的7座大楼包括终审法院、中级法院、初级法院、检察院、廉政公署、审计署及警察总局。根据审计结果显示,工务局於2006年起已开始参与政法区的规划研究工作,在过程中大部分时间均属於主导角色,但自2009年11月国务院批覆确立新城区至今已超过6年,工务局仍未对政法区开展任何具体建设。 审计署又发现在2012年到2014年期间,财政局曾分别编制2份建议书向行政长官建议筹建政府办公大楼,当中指出特区政府每年在租金方面之支出极为庞大,以及提供了具体个案反映政府部门现时租赁不动产所面临的困境,包括业主提出大幅加租及不再续租等实际情况。而财政局呈交的建议书已获行政长官同意,并先后转交工务局跟进。在审计过程中,工务局表示现阶段没有合适土地建造政府部门办公大楼,需待新城区规划完成和获批准后,将提供可利用的土地,并在没有进一步跟进的情况下,便把上述2份建议书归档处理。 为了解政府部门在租赁办公室方面所遇到的困难,以及对固定办公大楼的实际需求,审计署实地探访了6个部门。在没有固定政府办公大楼的情况下,部门所面对的困难包括:对市民构成不便;加重部门工作负担;与业主商讨租约时出现困难,处於被动状态;因搬迁而引致的额外开支。审计署更发现在过去几年间,个别根据《基本法》规定而设立的部门因业主不续租而被迫需要搬迁。多个部门办公地点不稳定的情况令特区政府须承担庞大的租赁开支及装修费用,而且无论就相同办公地点与业主商讨续约,或就寻找新办公地点及后续的租赁事宜、装修协调、搬迁等方面,均导致众多用家部门,以及负责工程跟进的工务局,负责财务安排的财政局疲於奔命。 审计署透过综合评论指出,建设政府部门办公大楼所面对的客观限制固然多,在过程中亦必然会面对一些困难,但若工务局未能充分掌握具体供求情况并制定全盘的长期计划,则肯定无法对症下药,解决问题,亦会令工务局在相关工作上陷入进退失据,左右为难的困境。事实上,早於1997年通过现行的工务局组织法,甚或更早期的组织法例,均赋予工务局进行城市规划的权限及职责,而2013年通过的《城市规划法》仅对有关程序及内容作进一步规范。为此,工务局理应就如何满足澳门有关民生、工商业、公共服务等不同方面的发展需求制定策略,通过城市规划掌握目前及预计将来的供求情况并进行严谨分析,权衡利弊及成本效益以理顺各项建设的先后次序,以使问题得到妥善合理的处理。 无论从节省开支还是公共行政的角度而言,政府大规模租用私人物业作办公之用,长年不积极筹谋自身的办公地点,实非合乎成本效益的惯常情况。一些面向公众的部门,长年没有自设办公室,却以高昂租金在商业楼宇租用单位办公,除了令公帑支付的租金成本难以控制,在长远发展上亦会出现各种掣肘。加上租约长短不一,各部门经常要处理搬迁、装修等一系列程序,既浪费行政资源,亦影响部门正常运作及稳定,难以彰显工作效率和效益。为免有关问题持续恶化,并致力节省和珍惜公帑,相关部门应尽快正视问题,以全局观念积极纠正不合理的情况,维护特区政府整体利益。 报告较早前已呈送行政长官,公众可於审计署网站(http://www.ca.gov.mo)下载报告全文,或於今日办公时间到本署免费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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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将於明(1)日起接受申请
为纾缓社屋轮候家团的租金负担,政府已延长《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 至2017年8月31日,正受惠该计划的家团会继续获发住屋补助,同时,明(9月1日)起至30日,将重新接受新的社屋轮候家团提出申请。 新一期的《社会房屋轮候家团住屋临时补助发放计划》共发放12期,每月一期, 1至2人家团每月补助金额为1,650元(澳门币,下同),3人或以上家团为2,500元。 凡符合第25/2009号行政法规《社会房屋的分配、租赁及管理》第三条所定的一般要件的社屋总轮候名单内的获接纳轮候家团,且非为社屋承租人或社屋承租家团的成员,均得申请住屋补助,但申请家团的每月总收入不得超过下表所载金额: 请看附件! 而已受惠补助的家团无须重新提交申请表,继续於9月起获发补助。倘受惠家团每月收入或家团成员人数发生变更时,需通知房屋局,以确保继续享有补助。截至今年7月,社会房屋申请总轮候家团有1,571户,当中受惠补助的家团有839户,累计已发放补助金额合共3亿9仟多万元。 新申请家团须由今年9月1日至30日期间将填妥及经签署的申请表送交房屋局,补助发放效力追溯至今年9月1日。同时,凡经房屋局通知获分配社屋单位,但因个人原因选择转列名单末尾的家团,将取消住屋补助的发放。 为方便居民查询申请住屋补助之情况,房屋局将於24小时语音电话28356288服务系统,及房屋局网页www.ihm.gov.mo增加住屋补助资讯及提供查询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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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份之税务责任
2016年 9月份之税务责任 全月 旅游税 -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游综合体,餐厅(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厅,及同类之场所),舞厅(其中包括夜总会,的士高,舞厅及歌舞厅之场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场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应缴纳上月份所代收之旅游税。(八月十九日第19/96/M号法律第十二条) (根据第15/2015号法律第十五条规定,豁免其所指场所本年度之旅游税) 所得补充税 - 缴纳独一期及第一期之所得补充税。(九月九日第21/78/M号法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机动车辆税 - 凡从事将新机动车辆出售予消费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机动车辆之自然人或法人在发生应课税事实后十五日内,递交M/4格式之申报书及缴纳结算之税款。(第5/2002号法律通过的《机动车辆税规章》第十七条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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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监局微信订阅号明日开通
博彩监察协调局微信订阅号明日(9月1日)正式开通,有兴趣的人士可透过智能手机或其他流动装置订阅,以获取博监局的最新资讯,了解澳门博彩业的发展情况。 为持续优化服务及增强施政透明度,博彩监察协调局除了透过官方网站发布讯息外,现增设了微信订阅帐号,方便市民及传媒随时接收及浏览局方发出的最新资讯,适时掌握博彩业的发展情况,及加深对博监局工作的了解。 有兴趣的人士,可於微信平台内搜寻“DICJMacau”,或扫描以下的二维码订阅,关注博监局发布的最新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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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青局承办“国家奥运精英运动员与青年有约”活动
由特区政府主办的里约奥运会国家奥运精英运动员代表团的访澳系列活动之“国家奥运精英运动员与青年有约”,於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时假澳门综艺馆一馆举行。是项活动由教育暨青年局承办,期望透过国家奥运精英运动员与青年及学生互动交流,把相互了解、友谊、奋发图强、团结和公平竞争等奥林匹克精神带给澳门青年及学生。活动约1,500名青年及学生参与。 是次交流活动的里约奥运会国家精英运动员代表团合共8人,包括:射击女子10米气手枪冠军张梦雪、举重男子56公斤级冠军龙清泉、乒乓球女子单打冠军丁宁、跆拳道男子58公斤级冠军赵帅、跳水女子10米跳台冠军任茜、女子排球冠军惠若琪、朱婷及女子100米仰泳季军傅园慧等。 当日早上,行政长官崔世安出席了有关活动,此外,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柯岚、社会文化司司长办公室代主任惠程勇、体育局局长潘永权、民政总署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新闻局局长陈致平、礼宾公关外事办公室主任冯少荣、社会工作局代局长韩卫、青年事务委员会委员、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委员、体育委员会委员及澳门学校校长等亦有出席,场面热闹。 活动内容主要由出席的八位国家奥运精英运动员代表与青年、学生进行分享互动,透过现场座谈、网上留言及视像等形式提问及发表感想。活动上,青年学生踊跃发言,如运动员如何面对和舒缓压力,也有青年学生向运动员提问日常生活的问题。国家奥运精英运动员都一一回应有关问题,总的来说,当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坚持,不要放弃;面对压力的时候,专注力有一定的舒缓作用;勉励澳门青年要坚持信念,努力实现梦想,并享受运动带来的欢乐。现场互动气氛热烈,教育暨青年局亦利用交流活动的前后半小时,安排了奥运知识介绍及相关地理知识作问答环节,以加强青年学生对奥运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激发他们对体育运动的兴趣。 活动结束后,不少青年学生表示活动很有意义,认为国家运动员的优良品格和体育精神很值得学习,获益良多,亦加强了学习体育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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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接获1宗肠病毒群集性感染报告
卫生局今日(8月30日)接获一间托儿所通报出现肠病毒群集性感染的报告,位於氹仔布拉干萨街的童真托儿所E班,共5名幼童发病,4男1女,年龄为2岁,最早个案於8月25日开始出现手足口病徵状,各患者均已到医疗机构诊治,病情稳定,无出现住院、神经系统异常症状或其他严重并发症的个案。卫生局现正采集样本进行检测,有关场所亦已进行全面清洁消毒等感染控制措施。 肠病毒感染可由柯萨奇病毒、埃可病毒、EV 71型肠病毒等引起,世界各地全年均有,一般夏季高发,可引致多种疾病,比较轻微和常见的,包括手足口病及疱疹性咽峡炎,亦可引起严重的并发症,如心肌炎、无菌性脑膜炎等。 手足口病主要发生在5岁以下的儿童身上。潜伏期为3至7日。主要是通过直接接触病者的排泄物传染,亦可经飞沫、接触受污染的物件等途径传染。儿童在托儿所、幼稚园等地方经常聚集一起,游戏时会密切接触,传染性颇高的手足口病便容易爆发。发病初期有发烧、喉咙痛,然后手掌面、脚及臀部出现小疱或不痛不痒的红疹,口腔内会有小疱疹,继而溃烂。7至10日内水疱与红疹会渐渐消退,自然痊愈。肠病毒的传染力始於发病之前几天,在喉咙与粪便中都存在病毒,而粪便可能延至数星期后仍带有病毒。 卫生局正密切留意肠病毒疫情的发展,并强调,大部分肠病毒感染个案可自行痊愈,但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致命的并发症。卫生局呼吁家长、学生和学校、托儿所、院舍工作人员采取下列措施,预防肠病毒感染: 个人: 洗手:接触眼、鼻、口前,以及饭前、如厕后及处理完婴儿的尿片或其它污秽物后要洗手; 呼吸道礼仪: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纸巾掩住口鼻,并小心处理口鼻排出的分泌物; 减少接触:避免前往人多挤迫、空气流通情况欠佳的公众地方; 增强抵抗力:均衡饮食、足够的水分、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和避免吸烟,以增强抵抗力; 及时就医:若有发烧及出现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的症状,应尽快找医生诊治,特别是症状严重时。 学校和院舍: 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鲜空气,经常用1:100漂白水稀释液清洁桌椅、玩具和1米以下的墙身等儿童容易接触的地方; 病人暂停上学入托:留意员工和儿童患病情况,有发热或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症状的儿童或员工应暂停上学或上班; 及时通报:如儿童或员工有不寻常的集体患病情况,应立即通报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28533525,传真:28533524)及社会工作局或教育暨青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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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央图书馆综合功能打造文化新地标
建设新中央图书馆将是澳门重要的文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三万三千平方米,在兼容旧法院大楼及旧司法警察局大楼原址特色,以及兴建新楼层的规划下共有十一层高,其空间还包括澳门文献中心、古籍特藏库、青少年图书馆、儿童图书馆、视障人士服务区、黑盒剧场、画廊、司法博物馆、书店及多功能会议室等,计划打造成为本澳全新的综合性文化地标。 新中央图书馆的选址南湾旧法院大楼,建於一九五一年,具折衷主义风格,以宽阔的大理石台阶及三层高的巨型圆柱,突出其非凡气势,现已名列本澳一百二十八项受保护文物建筑之一,属於“具建筑艺术价値的建筑物”。二零零三年由於内部条件所限,当时的最后一个部门初级法院於八月迁出后,特区政府决定该址为新中图馆址。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由文化局接收并开始规划。 文化局於二零零八年举办新中图建筑概念设计赛,后因故於二零一零年搁置有关计划。其后相关部门重新作出规划,由於早期的规划面临众多难题,包括避火层的设置、空间布局与设备规划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受到牵制等等。二零一二年底文化局重新全盘考虑规划设计与建筑施工的配套安排后,於二零一三年全新展开“旧法院及旧司法警察局大楼”的整体规划工作,於二零一四年完成《建筑初研方案》并提交工务局。二零一五年司法警察局完全迁出原办公大楼,同时文化局亦对设备及配置等作出初步规划。二零一六年文化局与工务局成立跨部门小组,着手展开建设新中图的各项工作。 有关计划的预算包括探土、拆建期的建筑费如地基、结构、基本建筑装修、设备、旧建筑保护、建筑工程监理及质检费等。按二零一五年每平方米建筑造价二万三千澳门元,按通账率每年百分之五推算,预计二零一九年每平方米建筑造价约二万八千澳门元,按总建筑面积三万三千平方米计算得出总建筑费用约为九亿预算。 是项文化工程有望打造新中图成为本澳标志性的新文化地标,除了维持全澳最大型的图书馆功能外,还设有黑盒剧场、画廊、司法博物馆等空间,全部开放公众使用。 此外,为让立法会议员及公众更多了解新中图的规划及愿景,文化局将在立法会向议员作详细介绍,并且在旧法院大楼今期展览完结后,设置新中图介绍展板让公众增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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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港航道沉船的打捞工作暂停 明早继续
因应外港航道5号航标旁的海面有一艘工程船沉没,海事及水务局监督工程船公司对沉船进行打捞起吊工作。工程船公司安排的两艘起重船今早约七时开展打捞起吊作业,但怀疑沉船的部分船身已深陷淤泥,增加了打捞起吊的难度,起重船今日多次尝试用钢缆固定并吊起船只,均未能成功;随著入夜后能见度降低,且现场水流较急,基於安全及可操作性的考虑,打捞起吊作业将暂停,并於明早继续。外港航道需继续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海事局会继续派船维持海上交通秩序,外港航班基本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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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的士第四季陆续投入运作
交通事务局已向250个投得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经营执照之中标者发出判给通知,预料有关的士第四季陆续投入运作。另外,局方正分批向未能成功投得有关执照的人士退回保证金,其在接获短讯通知后,须按照指定时间带同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正本,到马交石服务专区领取保证金支票。 特区政府今年3月开展了新一批共250个8年期轻型出租汽车(的士)客运经营执照公开竞投,让有意投身的士服务业的人士透过公平公正的方式投得执照,回应居民和旅客对的士服务的需要。随著行政长官核准相关判给结果,交通事务局已向250个中标者发出判给通知,以便其於指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预料有关的士於第四季陆续投入市场运作。 分批向未中标人士退保证金 另一方面,交通事务局已陆续向自愿弃权竞投人、投标书不被接纳的竞投人或未能投得执照的竞投人士发出退回保证金之短讯通知,有关人士须按照短讯通知内的指定日期,带同身份证明文件正本及保证金收条正本,前往马交石炮台马路33号地下交通事务局(马交石)服务专区办理退回保证金的手续。上述人士在参与竞投时如没有提供联络资料或联络资料有所更新,请尽快致电交通事务专线8866 6363。 特别的士判给第四季有结果 除普通的士之竞投外,交通事务局现正按照进度跟进特别的士准照的判给工作,预计第四季有结果,争取明年上半年投入服务。是次开投的特别的士准照,考虑对市民对网约租车的服务需求,政府已要求承批人除提供纯电召的士服务(包括即时召唤及预约的士服务)外,亦须开发包括手机应用程式等不同途径供乘客召唤的士,以满足市民对叫车服务的不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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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语国家食品“商品化”具“缺口”澳可连线中葡企业促合作
经济财政司梁维特司长与湖北省人民政府曹广晶副省长会面时表示,可发挥澳门作为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的优势,助中国内地企业“走出去”葡语国家以提升当地食品“商品化”水平。此外,曹广晶副省长认同澳门的平台作用。 曹广晶副省长於8月12日率领代表团来澳出席“2016鄂澳经贸合作餐叙会暨湖北省商务厅与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及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武汉代表处启动仪式”,并与梁维特司长会面。 双方交流期间,曹广晶副省长表示,葡语国家的产业优势与湖北省有很大的互补性,期望湖北省能充分利用好澳门的平台走向葡语国家,认为在食品加工、农产品和农副产品的合作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湖北便有一家很大的企业在莫桑比克做得不错。他还提到当年在三峡集团工作时参与收购葡萄牙企业,当时澳门特区曾给予的协助起到正面作用,说明湖北透过澳门这一平台进入葡语国家还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梁维特司长因应曹广晶副省长的介绍,指出葡语国家如莫桑比克,其农产品是具发展潜力的,但如何把其农产通过食品加工及包装技术变成商品,这方面是很需要内地企业的经验和技术,因此在技术转移上如能多做工作,例如在葡语国家既投资生产基地,同时也投资食品加工,这样的一条龙服务,相信会有发展前景,值得探讨。而澳门在协助技术转移方面相信也能贡献力量,把内地企业的技术带到葡语国家,带到莫桑比克。同时,如果将来湖北省的企业要出口往莫桑比克等葡语国家,又或从莫桑比克购买产品到内地时,建议可考虑澳门作为金融服务平台。澳门是一个自由港,资金流动是非常畅顺,没有外汇的限制;配合日后澳门与葡语国家多方面产能合作,发展前景和空间是无可限制。 已经於今年3月底开幕的塔石广场“葡语国家食品展示中心”展示了10多种来自莫桑比克的农产品和食品,其中 “好味道”大米正是湖北企业在莫桑比克投资生产的商品,也是中葡合作发展基金在2013年第四届“中葡论坛”期间签署的首个合作项目。未来,澳门贸促局葡语国家食品展示中心不但继续招揽葡语国家食品和饮品,而且争取展示更多中葡合作的成果。此外,澳门贸促局武汉代表处将按照梁维特司长的指示,多跑跑,多跟企业交往,多向企业介绍澳门的平台功能,让湖北的企业能用好澳门这张名片,用好澳门这个平台, “走出去”把握葡语国家市场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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